这两天,关于刘强东与奶茶妹结婚的段子到处刷屏,霸道总裁娶了比自己小近20岁的网红妹子,槽值爆表,比如下面这个段子就满天飞:
很多人甚至将其奉为“婚姻法教材”,即使槽值君前几天刚和京东方面撕逼,仍然想说:段子终究只是段子,还是一个阴谋论的不靠谱段子。
大佬婚前协议牵涉公司前途和命运
首先,作为一家大型公司创始人,娶了比自己小将近20岁的女孩,婚前协议不写清楚,公司的其他股东都不会同意。公司创始人一旦离婚,牵涉到公司的前途和命运,类似的富豪离婚案已经举不胜举。有观点认为,民企大佬离婚已成为民企经营新风险。
以土豆网为例,原CEO王微和前妻杨蕾从2009年9月拉开离婚大幕,随后王微名下3家公司的股权被冻结,其中包括其所持有的上海全土豆科技有限公司95% 的股份。而仅在此前1天,土豆网刚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了上市申请,拟赴纳斯达克上市,最多融资1.2亿美元。为此,土豆网的上市申请被迫推迟。 2011年6月24日,王、杨二人最终达成协议,王微付出总计700万美元的现金补偿。错失良机的土豆网虽于2011年8月份上市,但市场早已今非昔比,股价持续下跌。这也为2012年优酷土豆的并购埋下伏笔。(据羊城晚报)
很多家族企业上市前都要考虑到公司控制人婚变问题,一旦婚变,无论企业控制权、管理权还是股权结构,都受影响。即使是普通人,签署婚前协议也是对双方负责的做法,好聚好散,离婚少撕逼。
刘强东股票若增值 奶茶妹就有份
这 26.5亿算作婚前财产没有问题,但刘强东的资产肯定不止这26.5亿。2014年,刘强东以530亿元人民币的财富位列《胡润百富榜》第九,26.5亿只是他个人资产很小的一部分。而这2600万股在结婚后,也并非完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此前的法院判决中已有相关案例,广东省高院2009年的批复中就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行使股票期权获得的该部分股票财产权益,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企业发给高管的股权激励属于典型的主动增值,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主张权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奶茶妹想拿到这钱还是有难度的。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