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案数量整体上升明显
5月25日8时30,记者一走进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即感受到一股紧张、忙碌的气氛——立案大厅里递交起诉状的长队已经排到院子里。
"5月12日一天接待792人,当场立案674件,立案总量高达721件。"朝阳法院立案庭庭长韩毅刚告诉记者,这个数字相当于朝阳法院过去一周的立案总数。
他透露,5月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新收案件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同比增长55%,各类型案件均有不同幅度增长。截至5月20日,朝阳法院新收各类案件9560 件,其中民事2763件,同比上升56%;商事4691件,同比上升99%;知识产权455件,同比上升207%;行政112件,同比上升229%,增幅最大。
截至5月2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384件,较去年同期降低0.51%,但行政类诉讼有较大增加,新收75件,环比增加36.36%。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新收案件1230件,增幅与今年前几个月接近。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顾玮琦表示,从5月4日至22日共15个工作日,顺德法院收到立案材料2249件,其中,当场立案2196件,同比增长8.5%,当场立案率97.64%,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44件。
采访中,多位立案庭庭长表示,立案登记制改革对案件数量的增长有一定影响,但是影响并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大。事实上,在立案登记制改革施行前,法院也是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进行立案审查的,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前立不了案,改革后可以立案的情况并不多见。
工作量大增法官压力大
除收案数量的最直接变化,立案登记制实施1个月,法官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工作状态变化明显。
首当其冲的是立案法官。江北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余江告诉记者,根据登记立案的相关要求,立案法官要做的工作比以前更多、更细,责任更大。
顺德法院立案庭法官徐艳说,实行立案登记改革后,对于暂时不能立案的案件,法院要编号登记、建档建册并进行一次性告知。登记之后需要跟踪处理,规定时间内前补正材料的,要查找案卷办理立案手续,规定时间内无法补正材料的,要及时作出处理和答复。
韩毅刚表示,立案登记制改革后,绝大多数案件需要当场立案,法官现场指导、释明的工作量明显加大。需要发放给当事人的《廉政监督卡》、《诉讼服务告知书》等材料的数量增加。他笑言,现在最怕庭里的立案法官请假。
据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介绍,为了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冲击,浦东新区法院已在全市率先启用"自助立案ATM机"。简单的民商事、集团及执行案件,经预约、预检,确认符合受理条件的,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可以在自助立案登记室登录自助立案登记系统,自行输入案件信息,提交证据材料,打印出相关诉讼法律文书后,自助完成立案登记。
感受到空前压力的还有审判一线法官。
"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的第一周,我收了40件案子。"朝阳法院民一庭法官王阳说,压力不仅来源于案件数量的增长,其他事务性工作也在增加。比如以前立案法官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时,尽量要求当事人备齐诉讼所必需的材料;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有的案件诉讼请求不大明确,法官往往需要找原告核实。
顺德法院龙江法庭法官周海民也有相似的感受。他说,现在,一些原本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调查的事项,变成审判一线法官的核查义务。
奇葩诉由迭出法官无奈
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广泛宣传,公众对立案增加了感性了解,但不够深入准确,误将诉状登记等同于立案,导致对案件受理抱有较高期待。记者了解到,立案登记制实施1个月以来,许多不具有可诉性的案件随之增加。
浦东新区法院碰到的诉由让人大跌眼镜。童凌透露,本月有当事人来法院起诉演员赵薇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理由是认为赵薇在电视中一直瞪他;还有律师起诉其他法院法官要求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理由是该法官开庭过程中未休庭导致其健康出现问题等。
据了解,浦东新区法院5月共出具不予受理立案裁定14件,较去年同期的8件增长75%。
"很多当事人、律师仍然存在误区,认为登记立案就等于所有案件均要立案受理。"童凌表示,很多当事人、律师提交的材料不齐或者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时,虽经窗口法官释明、向其出具"收"字号材料收据,仍不愿意补正材料,认为法院应当立案受理,不仅影响了窗口的立案效率,也严重影响审判质效。
韩毅刚认为,立案法官要转变观念,立案庭不是医院的挂号处,而应该相当于急诊室,不能收了案子就完事大吉,要保证立案质量,对当事人负责,对审判庭法官负责。
"从一个月的总体情况看,立案登记制后,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形式审查,当事人立案难问题确实得到有效解决。"韩毅刚告诉记者。
余江也表示,改革实施后,起诉(自诉)人、申请人与法院的法官、工作人员就材料收与不收的争议没有了,立与不立的争议转化为裁定书,可到上级法院裁决。起诉人与法官的纠缠少了,更加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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