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刊》2002年10月30日出版,也是最后一期,随后迫于舆论压力《东周刊》解散.如今的《东周刊》已不是当年的人马了。
刘嘉玲遭绑架案真实照片,封面人物即刘嘉玲
照片鉴定
心事重重的刘嘉玲
1990年4月24日,年仅25岁的刘嘉玲被三名大汉强行掳走.距刘嘉玲被绑架案十二年后,2002年底,香港《东周刊》刊登了一位不知名女星的裸照,掀起“裸照风波”.后来刘嘉玲公开承认,杂志上的裸照女星就是她.这张裸照正是那时绑匪强行拍摄的.
刘嘉玲遭绑架回放
2002年,闹哄哄的裸照风波终于告以一个段落了.受害女星刘嘉玲在众多朋友的鼓励下,在声讨《东周刊》之后,由所属公司出具了书面声明,表示自己会坚强地活下去;杨受成宣布《东周刊》无期限停刊.
似乎事情应该渐渐归于平静,只等警察找出当年绑架及强行拍摄裸照事件的幕后黑手以告民愿了.然而,作为一个看客,作为有点窥探心理的小市民,偶在仔细认真地观看了这大半幕戏剧之后,却发现了当前所谓的“民愿”理论中的诸多破绽.
首先,几乎所有的声音都是谴责《东周刊》的,这些声音当中,偶大部分倒是蛮同意的,说狗仔队是如何地丧失了起码的职业道德和人道关怀,为求生存不择手段,此次被停刊完全是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等等.只是,关于传媒是黑手的帮凶这一点,偶就有些不明白了.《东周刊》不就是把某人的旧伤口给戳穿了,然后再翻出来给大家展览了一下吗?顶多是没有人性落石下井而已,怎么就成了黑手的帮凶了呢?
其次,几乎所有的声音都是同情或者钦佩刘嘉玲的,因为她是受害者,这倒是无可非议的.只是,在同情或者钦佩之后,我们是否应该冷静地思考一下,当年她有没有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她有没有去警察局报警?要等到现在照片被登出来了,才坚强地来面对现实,难道这12年来,她一直都是在积蓄面对现实所需要的勇气吗?或者,还是别的什么苟且偷生或者忍辱负重的原因呢?
第三,几乎所有的艺人都强烈地指责传媒的冷酷,经常侵犯他们的隐私,经常做些下三滥的勾当啊等等.看看那些跳出来为刘嘉玲说话,指责甚至大骂传媒的明星们,都激动得仿佛自己就是刘嘉玲一样被人强行拍了裸照在给传媒展览一样.看着他们的激动样子,偶忍不住想想了一把.如果被拍裸照的不是刘嘉玲,也不是演艺圈的女子,而是一个极其平常的邻家女子,那么,那些大腕明星们还会如此热衷骂传媒吗?那些艺人们还会如此干巴巴地跑去抗议集会吗?
第四,当香港特首也出面表示《东周刊》的行为触犯了香港人民的社会道德之后,香港警察当即表示跟进此案,要求受害女星积极配合他们破解12年前的绑架案件.也许,在这场闹剧中,这一毫不起眼的画面才是事件的高潮,也是偶不思不得其解的关键所在吧.请问,12年前,香港的警察做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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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劫案事件
刘嘉玲被掳走案,发生在1990年4月25日凌晨3时许.事发当晚,她在尖沙嘴的“topten”酒廊玩乐,后来独自驾车离开,准备前往苗侨伟的常康园住所继续狂欢.
开车没多久,她便发现有一辆货车尾随在后,便故意在路上绕了几圈,该货车依然紧追不舍.她心觉有异,马上用手机打电话给梁朝伟和苗侨伟,提防有事发生.
刘嘉玲把车开至常康园时,货车已经紧贴着她的车尾,刘嘉玲情急之下误把油门当作煞车擎,用力一踩,车子撞上大门,把铁门撞凹,惊动了警卫和住户.她马上下车狂奔并大声呼救,但随即被3大汉捉上货车,扬长而去.
两个钟头后,大约凌晨5时40分,警方才接到刘嘉玲报案,表示她人在天光道和合一路交界处,梁朝伟于是驱车前往与警方一起把刘嘉玲接到苗家.随后大批记者也闻风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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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暴实录”将流传?
11月5日的《联合晚报》消息称,刘嘉玲当年除被拍下裸照外,还被匪徒性侵犯,而且整个过程都被拍下来,可能在裸照公开之后,再来另一波撞击、推出“强暴实录”.香港重案组干探在接到情报后,立即展开调查.但刘嘉玲当年坚称匪只是对她口花花,没有“动”她,只是拖她下车.
刘嘉玲:没有被强暴
对此传闻,刘嘉玲当年坚称匪只是对她口花花,没有“动”她,只是拖她下车.
刘嘉玲是在1990年4月24日凌晨被匪徒掳走,在两个小时中,她称匪徒只是对她口花花,没有性侵犯她.当年在脱险后一个星期(5月1日)接受访问时,刘嘉玲坚称匪徒在让她离开时,还对她说:“我们的目的是求财,这次不‘动’你,你最好赶快去还神.” 她说,整个过程,匪徒只是掐过她的颈项,拖她下车之外,并没有对他有不礼貌的举动.但她也说,匪徒知道她是刘嘉玲,对她口花花自是难免.她更谓,脱险后,每晚都做恶梦.
“没经过这件事,我真的不知道‘怕’字怎么写,那晚被拉下车后,心胆都被吓破了,惊魂一定就马上打电话给苗乔伟,才懂得哭出声来.” 她当时也说,能捡回一条命,今后名利对她再也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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