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电 炮制后海“僧人船震”事件、策划“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 炒作郭美美、干露露等所谓网络名人并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卢梅非法经营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朝阳法院宣判。
四被告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杨秀宇一审获刑四年,罚金十五万;卢梅一审获刑一年半,罚金三万;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五十万;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二十万元。杨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决、卢梅明确表示不上诉,两公司当庭均表示回去考虑。
根据检方指控,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531200元。此外,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在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收取删除费用22万余元。
杨秀宇在供述中称,起初他的炒作还是追寻“正能量”,例如炒作“天仙妹妹”“最美清洁工”等,但后来发现网民的口味“越来越重”,为了迎合部分网民的审丑趣味,便开始策划炒作郭美美、干露露、杨紫璐等一系列的炫富事件。
检方指控,2011年10月,杨秀宇代表尔玛天仙公司与北京续风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同,约定对该公司旗下画家安某某进行炒作。后杨秀宇负责策划,安排安某某着僧服与两名女子在北京市西城区后海登船,并在船中引发船体晃动,杨秀宇拍摄视频后将该视频以名为“僧人船震”的新闻事件上传至互联网引 发网民关注,以达到炒作画家安某某的目的。为此,尔玛天仙公司收取该公司支付的人民币17万余元。
事实+
“立二拆四”曾年入近千万元
今年40岁的吉林人“立二拆四”,1997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2006年9月,他在北京成立了尔玛公司。该公司有几十人的团队,包括司勤、文案、电子商务和媒介等部门。
在北京闯荡的多年中,立二拆四逐渐发现了利用网络发财的手段:做网络推手,即为一些出资企业在网络上进行炒作,进而获利。其手段是制造一些热点事件和话题,打造自己公司的知名度,引起有关企业的关注。
自称“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的立二拆四说,其公司经营最好的时候,年收入将近千万元,一些新闻每起收费就近20万元。在巨额利润的吸引下,立二拆四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编造和炮制的虚假事件和话题越来越离谱,越来越没有底线。他承认自己逐渐沦为一个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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