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宁(资料图)
南方都市报9月13日报道 2010年央视春晚上,王菲演唱了《传奇》这首歌;今年毛宁在其4月25日发行的新专辑《12种毛宁》里也翻唱了这首《传奇》。近日,《传奇》的版权所有者老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把王菲和毛宁一起告上了法庭,称两人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演唱此歌属于侵权,索赔300万元版权费。
据悉,这首歌的版权已在2008年被老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孙文化”)买走,按照合同,此后的演唱须得到老孙文化授权。其法人孙涌智对媒体称:他只是授权王菲在春晚上演唱,但此后王菲在演唱会上数次演唱并没有经过他同意。同时他称,毛宁的翻唱并未得到自己的授权。
法人孙涌智为什么忽然要打这场官司?对这场看似艰难的官司,律师有什么说法?南都记者昨日独家追访涉事各方,对这场官司进行梳理。
版权者说
被侵权两年了,我没法一直保持沉默
受访者:老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法人孙涌智
昨日南都记者独家联系原告方、老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法人孙涌智,他表示,自己是站在维护音乐人权益的角度上发声的。
南方都市报:老孙文化与王菲、毛宁的这场纠纷目前进展到了哪一步?
孙涌智:我们公司是同时对五六起侵权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目前已有四五起立了案。据我所知,《传奇》的纠纷已经立案。
南都:王菲首唱这首歌是2010年央视春晚,为什么隔了这么久你忽然要打这场官司?
孙涌智:两年来这首歌被侵权了太多次,我没法一直保持沉默。现状很无奈,两年来这首歌遭遇了各种盗版,冒出了各种版本,在K T V的点唱率也非常高。我觉得很无奈。
南都:王菲首唱之后,你发现它再次在公开场合唱起是什么时候?
孙涌智:2010年春晚后不久,潘美辰在北京演唱会上唱了。我当时很无奈,想打官司,但很难打,因为潘来自台湾,官司成本太高。个唱的主办方也不置可否,“想打就打吧”。大家都知道这场官司的难度。
南都:王菲在春晚上演唱获得你们的授权,是直接跟你沟通的吗?
孙涌智:他们没有直接找我。是春晚剧组从我这儿取得了春晚演唱的一次性授权。
南都:毛宁的情况又是怎样?我注意到,你首次在微博上就此事发声是在4月27日,“毛宁侵权《传奇》,必须停止其对《传奇》的侵权使用。”
孙涌智:4月26日是知识产权日,那天有朋友在微博上@我―――我平时很少上微博的,我这才知道毛宁也唱了《传奇》。有媒体看到我微博后去向毛宁方面求证,他的经纪人说,他们是从“合法渠道拿到这首歌的合法授权的”。我对这个说法比较震惊,也很不忿:从毛宁演唱前到他的专辑推出后,他那边从头到尾都没有跟我有过任何接触。
南都:王菲的经纪人陈家瑛对港媒说,王菲只是在演唱会上演唱,并没有灌录成DVD发售,所以并没有侵犯版权,你怎么看这个回应?
孙涌智:内地跟香港对于版权的法律法规不一样,我所针对的是这首歌在内地的状况。
南都:哪些歌手有《传奇》的合法演唱权?
孙涌智:李健不用说,他是这首歌的曲作者,我就是从他和词作者刘兵那里获得版权的。其次还有孙楠、周笔畅、周华健、费玉清等,英文版授权给了迈克学摇滚(乐队),还有藏语版和粤语版。
南都:假如某位歌手想获得《传奇》的版权要走什么程序?花费大概多少?
孙涌智:其实很简单,找到我谈出需求,我认为O K,就签合同。价格要看具体情况来定。
南都:这场官司应该不好打,你的诉求是什么?
孙涌智:这个行业的状况很艰难,音乐人其实很难生存,我站在维护权益的角度上发声,想让大家看看,这首大家都爱唱的《传奇》应不应该让版权人获得收益?现实是怎样的?如果没有收益,这合理吗?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