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离婚官司的方宏进。图/CFP
久已淡出公众视线的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重新成为舆论焦点却是因为与妻子于红伟的离婚案。
这起“名人家私”,坊间早有传闻,但在本月15日海淀法院一审宣判前,双方当事人均未正式面对媒体,提供事情原委和细节。
对簿公堂后,家事曝光,当事人和各自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讲述内情纠葛。疑有“第三者”、财产纷争、孩子,每个不幸婚姻要面对的,方宏进和他的家庭,都在面对。感情消散后,白热化的财产之争,成为婚姻的句号。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昨天,方宏进的“妻子”于红伟告诉记者,对于12月15日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她将提起上诉。
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判定婚生女方贞由母亲于红伟抚养,而婚姻存续期间的200万元债务由方宏进独自承担,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个判决,于红伟有几点不满,她要求将女儿每月的抚养费由1800元提高到一万元,同时,由于方宏进有“小三儿”严重伤害了她和女儿的感情,她要求法院不给方宏进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
官司的另一当事方方宏进也通过他的律师表示,自己并不认可法院判定的“过错在自己一方”,要上诉洗清有“第三者”一事。
于红伟的代理人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王杰主任告诉记者,此次提起上诉共有5条诉讼请求,其中4条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于红伟主张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的一套房产、朝阳区崔各庄乡的一套房产、天津河西区方宏进已过世父辈的两套房产以及方宏进持有的哈尔滨欧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等,要求法院二审改判这些房产及股权归她所有。于红伟认为,方宏进是离婚的过错方,其对婚姻不忠实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她和女儿的感情,因此要求不给方宏进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她认为方宏进另有房屋和大量存款,但未能拿到证据。
对于于红伟的上诉请求,方宏进未予回应。方宏进的代理律师王文彬说,接到一审判决后,方宏进对其中自己“有过错”这一块是不认可的,庭审中也明确提出,是迫于于红伟对他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干扰,无奈之下为了平息事态写的保证书,完全不认可保证书内容的真实性。至于分割财产,王文彬说,由于此前开庭时方宏进寄希望于调解,并没有准备这方面的证据,上诉后将增加新证据,一切以最终递交的上诉状为准。
■故事
17年夫妻成陌路
结婚时不知他结过婚
案卷材料显示,于红伟比方宏进小11岁,两人1992年相识,1994年结婚。于红伟告诉记者,当时只有20岁的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方宏进,其实方宏进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但她并不知情。“我跟他恋爱时,他跟我说我是他第一个恋人,我也问他,你都三十几了难道没有恋爱过,他回答我说是事业上忙,没时间谈恋爱。”相识两年后,两人在深圳登记结婚,开始了这段长达17年的婚姻。
于红伟说,他们结婚时方宏进已经离开深圳大学,在央视做一名普通记者。
1995年她生下女儿,在天津的公公婆婆家坐月子,发现了方宏进和一个女人的照片以及一份离婚协议书,这才知道受了骗,由于方宏进的哀求和他父母的劝说,考虑到女儿已经生下来了,于红伟便原谅了丈夫。婚后夫妻感情还不错。1999年,方宏进开始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的主持人,并小有名气。而于红伟认为,他们感情的变化也是从丈夫出名开始的。
“保证书”的罗生门
2003年9月,方宏进从央视跳槽到东方卫视,担任总策划、《看东方》栏目总制片人和《中国经营者》特邀主持人等,于红伟带着女儿跟着到了上海。她说,本来东方卫视聘请方宏进的时候,承诺给她也在台里解决工作,但后来方宏进没有和她商量就单方面推掉了。这让她怀疑丈夫故意避开自己,“他这人比较花心,不让我和他一起工作是为了自己方便”。而方宏进则说,结婚后于红伟经常过度猜疑、无理取闹,导致他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于红伟对丈夫“花心”的指责,与一份方宏进手写的保证书有关。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中显示,2006年6月13日,方宏进曾给妻子写下一份《保证书》,内容为他此前两天曾与一名复旦大学女生梅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以前也发生过,被妻子发现”,“我保证今后不再和任何其他女人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忠于妻子和家庭……”于红伟说,这份保证书是她在发现丈夫与女大学生开房后,方宏进写的。
对于这份《保证书》所述事实,方宏进称并未发生,写保证书是因为在此期间他正在做直播,工作非常繁忙,妻子总是怀疑他与别人有不正当的关系,他出于无奈才写下的。保证书内容都是于红伟口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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