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建国在机场被拘
前天上午7点40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前往济南的某航班头等舱内,一名白衣黑裤、头戴礼帽的乘客被法院办案人员请下了飞机。坐在后排的两名壮硕年青男子起身,欲马上跟随,却被挡下后告知“不是协助调查对象”,只能选择自愿下机。
这名受到“特殊礼遇”的乘客,正是准备前往参加某选美大赛的特邀嘉宾、“影视大鳄”、“炒作大王”邓建国,两名年青男子是他的随从。
一下飞机,看到迎面而来的法院执行干警,一向高调的邓建国“HIGH”不起来了。原来,邓建国在五年前因拍摄《野蛮公主》欠下300多万元债务,却“赖着”至今未偿还全部欠款。法院早已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下称限高令),邓建国前不久竟大张旗鼓投资、办酒席欲迎娶19岁嫩模,还购买了头等舱机票,屡屡逾矩……
同一航班两个“邓建国”
身份证护照各买一张机票
10月14日,广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接报,邓建国将于15日上午前往济南。虽然是星期六,但执行干警仍然在凌晨6点钟到位,准备对邓建国采取强制措施。
然而一直到值机结束,邓建国却始终没有办理登机手续。执行法官再次电话联系指挥中心,经过查询,发现还有一个“邓建国”,不是以身份证登机,而是以护照办理了登机手续,但护照上的资料与邓建国吻合。
10分钟后,邓建国被从飞机上带了下来。
据邓建国案的经办人饶法官介绍,由于邓建国想尽办法逃避债务,而又喜欢炒作,对邓建国的强制执行颇有些“戏剧”的味道,但他最终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在白云国际机场,广州中院的执行法官当场向邓建国宣读了《拘留决定书》,以邓建国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以及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等多项违反执行法律法规的事实为据,对其拘留15天。
欠300万不还坐头等舱
违反限高令拘留15天
随后,邓建国被法警带上囚车,送到了广州市拘留所。
在广州中院今年6月20日对邓建国发出的限高令上,第一项就明确提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被禁止。另外,还禁止邓建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买楼、购车等高消费行为。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邓建国几年前欠下别人300多万元债务,经仲裁后拒不履行生效仲裁文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先后对其财产进行查扣,并发出《财产申报表》、《执行通知书》,但邓建国在法定期限内仍未履行。于是,法院依法对其发出限高令,并责令其与债权人达成还款计划。
然而,邓建国不仅拒不申报财产,而且一再恶意躲避,还大张旗鼓地进行投资、办酒席等高消费行为。法院决定对其拘留15天,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对其查控,在发现其准备乘坐飞机出行时将其控制。
邓建国: 嫌位置差自己掏钱再买一张
被拘留后,邓建国当即表示想办法还钱,马上先还10万元,余下的再与债权人商量。邓建国还一再向法官讨价还价,并提出不要宣扬此事。
为什么要买两张机票?邓建国称觉得活动方提供的经济舱位置太差,就自己购买了头等舱。但是,从航班登机情况看,以邓建国身份证购买的机票始终没有退票或者加钱升舱的记录。
在拘留所清点、登记个人物品时,邓建国的包里有两张最近的刷卡消费小票,一张2万元,一张1万多。另外,还有多张水疗会所、俱乐部的VIP卡。
据悉,当天下午,邓建国的代理人赶到广州中院执行局,与经办法官谈还款事宜。
律师: 最高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尽管邓建国此次信誓旦旦称马上还钱,但最终还是没有确定最终还清欠款的具体日期。有律师表示,邓建国屡屡违反法院发布的《限制高消费令》,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司法拘留,不超过15日为限。
而法律并没有规定司法拘留的次数限制,如第一次拒不申报财产,第二次转移法院查封财产,第三次还有其他情节如殴打执行人员等,法院可给予多次司法拘留,每次不超过15日。
该律师表示,拘留并不是最严厉的法律后果,刑法规定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法院将“老赖”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达到了严重情节,最高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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