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吕丽萍在微博上转发了两条反同性恋微博,一石激起千层浪,支持者与反对者围绕基督教和同性恋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吕丽萍夫妇错了吗?如果错了,又错在哪里?
2009年情人节,一对女同性恋在北京前门大街拍婚纱照。
吕丽萍到底转发了什么?
关于同性恋的这场争论,源于吕丽萍转发的两条微博,那么,她到底说了什么才引起如此大的争议?在原微博上,@冯伟牧师 说“纽约州议会昨晚通过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提案。这是美国第六个通过类似法案的州,也是最大的一个州。求神怜悯这片日益堕落的土地!即使有一天若这里法律规定反对同性恋会被判刑,我也仍然要传讲:同性恋是罪。神爱罪人,但神恨恶罪!信靠耶稣,胜过罪恶,出死入生。”
随后的另外一条微博――“罗马书 1: 26-27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已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也被吕转发,并分别加上了“弟兄姊妹转起来”和“给力”的评论。
吕丽萍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却没有否定他人选择同性恋的权利
吕丽萍的转发,涉及相对敏感的话题,且原帖中包含“同性恋是罪”,因此才导致反对声强烈。虽说此处的“罪”只是基督教中的原罪,吕丽萍也有信仰反对同性恋的基督教的自由,但这并不等于她也有以宗教观念伤害他人的自由,哪怕只是精神伤害。她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这个自由并不包括强迫他人也接受其观念,也不能否定他人自由选择性倾向的权利。
欧洲中世纪曾有臭名昭著的宗教裁判所,伪基督徒把裁判权从上帝手上抢到了自己手中,按照他们对宗教的理解去裁判人间是非,并强加于人,甚至审讯用刑。纳粹时期同性恋遭遇清洗,强行再教育,被定罪和屠杀者甚众,主要原因也只是由于同性恋观念与国家意识形态冲突,不利于“优等民族”的不朽。虽然上述两个例子相对于此次事件来说显得过于极端,但认为自己掌握绝对真理因而可以否定他人权利,所能造成的可怕后果不可忽视。
2010年10月21日,欧洲人权法庭裁决俄政府禁止同性恋游行的做法属于性倾向歧视行为。
圣经对同性恋态度存在不同诠释
对于同性恋的看法,不同宗教,甚至是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的态度都存在差异。基督教关于同性恋是否为罪恶的问题争论已久,主流教会认为同性恋行为是罪,尤其是相对保守的天主教,反对立场更为激进;此外,也有少数教派认为同性恋行为不是罪恶,2003年美国圣公会就曾任命公开表明同性恋身份的罗宾逊牧师为主教。
反对同性恋者,一般多引用圣经中《创世纪》《利未记》《罗马书》等篇章作为论据,但由于圣经形成过程有许多人为因素介入,后世对其理解常存在混淆或冲突的说法。对圣经的不同诠释――“释经”,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立场,后现代主义认为任何基督团体实际上都无权宣告自己掌握了唯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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