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聪向传媒发公开信,公布鸣冤信内容。图片来源:香港星岛日报
资料图:陈振聪与龚如心合影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社会人士对我憎厌唾骂,我明白!”在“龚如心世纪争产案”上诉失败而陷于困境的陈振聪,作出绝地反扑第三击,8日,他撰写致香港全体立法会议员公开信,要求议员协助促请警方公开其持有的○六年遗嘱鉴证结果。陈在信中还罕有地自嘲“乞人憎”。
争产失败的陈振聪,一改信心满满、笑脸迎人的形象,以疑似自嘲博同情的口吻,恳求立法会议员替他“雪冤”。据陈振聪的公关称,信件是由陈振聪亲自撰写。稍后,陈又透过公关公司将信件影印本发放予传媒。
陈在信中表示,若有证据证明○六年遗嘱是伪造,警方应“拿人送交法院究治”,又指若鉴证结果证明遗嘱上有立遗嘱者及见证人指纹其甚至DNA,就足以证明遗嘱见证人在法庭上作假口供,港警必须作出起诉。
陈在信中罕有地自嘲:“社会人士对我的憎厌唾骂,我明白、谅解。我不敢奢望谁会站在我这一边。我虽被描绘得粗鄙可恨,但在司法制度下,同样享有法律权利与保障。”他要求议员协助其促请港警交代遗嘱鉴证结果,为他讨回公道。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基于刑事调查需要保密,警方在未提出检控及上庭前,不会向疑犯披露调查或鉴证结果。
自从上诉庭上月14日驳回陈振聪就争产案上诉,这已是陈第三次反击,第一次是被判败诉当天即发表声明,强调其持有○六年遗嘱“绝对真确”,三日后再度出招,向传媒发出新闻稿,透露已向警方商罪科报案,指称怀疑有人在龚如心遗产案聆讯中作假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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