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阿拉斯加州,有一个色情文化场所,在淘金热时建于1897年。 当时大约有14万名黄金矿工和对他们“服务”的300名女生。 每次时间为15分钟,收费5美元。电灯是1878年发明的。。。这加色情文化场所建于1897年。 原型房间百年未改过。。。 当时就有装灯泡,是非常非常先进的~~在底层销售酒,二楼分为10个超小的小房间,每间住一个女孩。 酒保&女服务员有10来个人,最特别是女孩都在二楼办事。 每个房间都连接到楼下的铜管。 当15分钟的[会议]结束后,姑娘扔了管钱(5美金)。 从声音的下降,酒保确定它是已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