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志云首日出庭爆惊人内幕 正为无线做秘密任务 |
www.sinoca.com 2010-09-23 广州日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导读]香港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涉嫌收贿及诈骗案前天提堂,爆出陈志云正为无线执行秘密“历史任务”,且须定期向管理层汇报,并极有可能短期内复职,裁判官同意陈志云可以接触证人但不得干扰证人。 陈志云在庭上披露自己仍为无线工作 可能作供艺人佘诗曼、陈敏之、黎耀祥。 香港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涉嫌收贿及诈骗案前天在东区法院提堂,揭露陈志云正为无线执行秘密“历史任务”。被称为“六婶爱将”的陈志云虽已被无线停职,但他前日首次需在庭上披露,原来他一直为无线管理层执行特别任务,他须定期向管理层汇报进展,加上他大有可能在短期内复职,故反对控方要求他在保释期间不得接触证人。裁判官也同意陈志云难以不接触证人,遂下令不能干扰证人,即不得跟证人谈及本案内容及相关证供。
律师:只有他(陈)才做得到
律师当天没有明说该任务性质,连知情人士也神秘兮兮三缄其口,只透露“不是天天要回写字楼跟艺人调整档期等之类的行政工作”,又形容该任务“只有他(陈志云)才可以做得到”,还声言:“历史发展下去大家就会知是什么(工作)的啦!”似乎陈志云肩负的任务极重要。
51岁的陈志云,与另两名被告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及思潮出版社董事丛培昆(28岁)以及无线电视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63岁),合共被控八罪,三人前日均无须答辩,各准继续以现金十万元保释至10月19日,等候转介区域法院审讯的文件。
三人准保释 禁干扰证人
控方前天临时提出增加各人的保释条件,要求禁止被告离开香港及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及干扰证人,但三人的代表律师随即反对,其中陈志云的代表律师率先指出,控方的暂列证人表中大部分属无线职员,但陈志云有可能短时期内复职,若不能与各人接触,他便不能执行职务。律师更披露,陈志云被捕后仍获无线管理层指派特别任务,有关工作还在进行中,陈要与管理层汇报进展,故他有必要跟他们接触。
裁判官坦言:“在走廊见到面打个招呼都算接触啦!”认为限制被告跟证人接触,确对各人构成困难,遂明确下令各被告不得直接或间接干扰控方证人,即不能跟证人谈及本案内容及相关证供。裁判官也决定不禁止各人离境,但要求他们离港24小时前需向廉署提供行程详情。
被控串谋收受利益及诈骗
陈志云及丛培昆被控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两人另各被控两项交替控罪。
陈志云及丛培昆也同被控于今年初一同串谋诈骗无线及五位女艺员佘诗曼、杨怡、杨思琦、陈敏之及陈倩扬,令五人出席陈志云的新书推介会以示支持,却隐瞒活动获商业机构赞助30万元,而赞助条件包括安排5人出席。丛培昆及陈永孙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
37人作供无线仍“封口”
对于陈志云在庭上披露自己仍为无线工作,并于稍后会到加拿大公干,无线电视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回应称,本年底“国际中华小姐”将于加拿大温哥华甄选代表,至于陈志云是否出席,尚有待了解。曾醒明又表示,无线已发出内部通告,提醒各同事不要讲及与案件有关的内容。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
|
|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
|
| | 相关文章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