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手前替刘芳菲还贷 王益所收款项被定贿款(图) |
www.sinoca.com 2010-04-16 齐鲁晚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行贿人李涛在庭审中所提的央视主持人刘芳菲是王益案的证人,检察官在王益案庭审过程中,当庭出示了刘芳菲的重要证言,以证明王益确实收受了他人的贿赂款。
李涛在证言中说,著名主持人刘芳菲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芳菲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而刘芳菲的证言则显示,王益离婚后,与主持人刘芳菲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因无法成婚而分手。在分手前,王益用李涛提供的受贿款,为刘芳菲偿还了房贷。
据了解,法院认定了检察机关对王益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其中王益因替刘芳菲还房贷,而收受的他人钱款亦被认定为贿款。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
|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
|
| | 相关文章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