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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天朔一审被判六年 圈内人均避忌不便多谈(图) |
www.sinoca.com 2009-11-28 扬子晚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昨天上午,歌手臧天朔聚众斗殴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臧天朔聚众斗殴罪名成立,判处他有期徒刑6年。臧天朔在法庭平静听判,其辩护人庭后表示,臧很有可能上诉。
法院戒备森严 “老记”被拒门外
由于臧案的宣判并未允许记者采访,所以很多媒体早早赶到法院,争取能一“堵”臧天朔真容。早上7点多,就已有多家媒体聚集在法院门外守候。
记者看到,法院内戒备森严,一些常跑法院的老记者都被拒之门外,执勤武警告诉记者,采访证都不管用。与此同时,在法院南侧的小区居民楼内,隐藏了无数“长枪短炮”,不少摄影记者都接到了“死命令”:一定要拍到臧天朔本人。
7时40分,警报声响起,押送臧案被告人的两辆囚车跟随一辆开道警车出现在法院外的道路上。然而警车进入院内后并未按惯常路线驶往囚犯下车地点,而是开向了另一个提押通道门口,并且采用倒车的方式直接将囚车后门顶在了通道口,7名被告人由此下车,院墙外的摄影记者根本无法拍到任何一名被告人。苦守在居民楼内的摄影记者更是连车影儿都没看到。
记者随后来到审理此案的第二法庭,看到法庭内已经布置停当,由于是宣判,被告人席并没有摆放座椅,法庭中央立着一块“被告人”的大牌子。9时许,法警开始布置在法庭周围,所有走廊均设法警看护,人员不得通行。在被告人必经的走廊两端,各设一名法警进行拦阻。就连法院工作人员都被要求绕道而行。随后,被告人家属和辩护律师获准进入法庭。臧天朔的家属无人到庭旁听宣判。臧的辩护人罗律师告诉记者,他依然坚持臧天朔是无罪的。
当庭翻供被证徒劳
臧天朔的罪行就是授意斗殴。受审时,臧天朔当庭翻供,否认授意,但这一切被证实是徒劳的。
臧天朔在对公安机关的供述中称,吕长春事发当晚来找他,说孙宝和那边都找人了,这仗必须打,不打以后买卖没法做了。臧天朔说行,但嘱咐事别闹大了,别出人命。随后发生了吕长春带领近百名赤膊男子在廊坊火车站广场斗殴的命案。
受审时,臧天朔推翻之前的有罪供述,称他在公安机关没有核对笔录就签字画押了。臧当庭否认他知道打架的事,称他当晚是为了保护迪吧里贵重的音响器材,让吕长春找到孙宝和好好谈,要“冷处理,息事宁人,谈不好就报警”。由于“授意”之事在臧、吕二人之间进行,并无第三方人证直接证实。辩方认为控方证据薄弱,应适用无罪推定。而控方指出臧当庭陈述虚假,臧在侦查阶段已多次供认,且与吕的供述相互印证,结合在案其他证据足以证实控罪。臧天朔究竟是让吕长春前往斗殴还是“息事宁人”,司法判决给出了答案。
积极赔偿获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间,臧天朔与孙宝和因经济纠纷不再合伙经营河北廊坊的迪吧,孙宝和于2003年1月将所持迪吧的股份转让他人。同年 6月20日21时许,孙宝和以索要尚未支付的部分股份转让款为由,带领多人前往迪吧,因遭到阻拦双方发生口角。孙宝和遂与迪吧总经理吕长春电话约定,双方纠集人员见面。后吕长春到本市臧天朔经营的酒吧,与臧天朔商议该事。在臧天朔的授意下,吕长春纠集近百人持砍刀、铁管等凶器,于21日凌晨驾车到河北廊坊火车站广场与孙宝和带领的20余人械斗。斗殴中,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
法院认为,臧天朔与他人产生矛盾后,竟授意吕长春纠集多人持械斗殴,并在斗殴中致1人死亡,3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且系首要分子,依法应予惩处。
按照臧的犯罪行为,他的量刑幅度在3至10年之间。对于6年刑期,判决指出,法院量刑时已考虑到臧天朔积极赔偿死者、伤者和家属,并获得对方谅解的情节。据记者了解,臧天朔在判决之前赔偿了29万元。
此外,吕长春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他涉及两起聚众斗殴犯罪。在廊坊命案中,吕长春被认定是打架的起意者、组织者、带头实施者。
律师认为臧可能上诉
宣判后,臧天朔的辩护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并对判决提出异议,认为判决只说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却并未具体论述。同时辩方提供的多份对臧有利的证据也未被采纳,法院也没有说明具体原因。
“臧天朔上诉的可能性很大。”辩护人说。不过在谈及臧天朔对一审判决结果的心理准备时,这名律师表示,之前已反复向臧说明审判有利和不利的情况,他应该有心理准备。“臧天朔整个庭审很平静,听到判决结果也没有任何表示。”按照程序,臧将在15日内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邱伟 孙莹
圈内人士避忌 表示不便评论
臧天朔获刑六年。记者随即致电圈中人士,但所有人对此事都显得相当避忌,都表示不方便发表评论。斯琴格日乐所在经纪公司表示刚刚从媒体处获知此消息,不方便发表评论。崔健助手听说来意后告诉记者,崔健正在录音,不方便接受采访,而且崔健对此事并不了解,也不方便发表看法。早年曾和臧天朔一起组建乐队的刘义军(唐朝乐队吉他手老五)表示,接到电话才知道这个消息,对于“臧天朔获刑六年”这个结果,他表示并不感到意外,“生活中的自然调整。”辛 文
案情回顾
2003年,在河北廊坊开办酒吧的孙某(曾为臧天朔的合伙人)与合伙人发生利益冲突,从北京找来一批东北人,与对方在廊坊火车站发生火拼,造成一人死亡。据称,这批东北人的幕后老板就是臧天朔。
2008年初,臧天朔的一名东北“马仔”在长春涉嫌犯罪被抓。讯问中,嫌疑人交代出涉及臧天朔的部分犯罪行为。警方随后展开调查。
2008年9月,网上出现一则帖子,称大约8月底,臧天朔在自家小区门前被多名便衣带走,因其涉嫌窝藏凶杀嫌疑人。
2008年11月6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公布,2008年9月28日,因涉嫌聚众斗殴,歌手臧天朔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09年4月,臧天朔涉嫌聚众斗殴一案移交检察机关。
2009年8月底,臧天朔等因涉嫌敲诈勒索、聚众斗殴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2009年10月14日,臧天朔因涉嫌聚众斗殴,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吃得开与吃不开
在娱乐江湖中,臧天朔是一个很吃得开的人物,白道黑道,“朋友”无数。可是,这样的人物,终于也有了吃不开的一天。他锒铛入狱了。
6年,他的妻子凄然而坚决地表示会等他,他的律师说判重了,可是很多老百姓认为判轻了,因为出了人命――喧嚣声中,他自己倒是平静的。有看客很尖锐地指出:“在牢里,他还是头儿”。这话有点警醒世人。是的,在牢里,他会不会又吃得开了?或者说,这样一个去处,本来就是给这样的人准备的?他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呢?更何况,我们的执法体系,现在还有如此多的漏洞。
个体出了毛病,尚可有救,恶因终会结恶果;可是如果体系出了问题,那么谁来让恶人改恶从善?希望6年后,我们的监狱,能把一个改造好的臧天朔还给他妻子和他的幼儿吧!(冯秋红)
“2014”
臧天朔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入狱6年,看报道时,有一个数字还蛮惊心动魄的――那就是:2014。他应该服刑到2014年。我想,近来大家看过电影《2012》的,都对这类数字有点敏感。臧天朔当然是罪有应得,重要的是,这个数字也具有警世意义,世界末日来临或者说是突然到来的惩处,不见得都需要天翻地覆的大场面,有时候,一个小数字就足以令人“毛骨悚然”。
自从《2012》的电影的灾难场面那么接近我们之后,21世纪的10字头年份,仿佛都有些寓言或者预言在里面。朋友说,看了《2012》后,心得是人不能自私,要愿意跟周围一起互动做事的人分享快乐。快乐的活着是第一要素。不晓得他是在电影哪段中获得的这种感受,反正,我看了臧天朔这条新闻后,有点走神地想,要在牢里蹲到2014年的臧天朔大概就是只图自己快乐,没照顾到别人的情绪,这种自私与没有爱心的人,总归是要出事的。 (张漪)
水深,人乱,慎入
朋友啊朋友,你可曾想起了我?多年以后当被人想起的时候,臧天朔已身陷囹圄。成也《朋友》,败也“朋友”。江湖上都说臧天朔讲义气人面广,传说当年窦唯烧车案也是臧天朔摆平的。但如今他连自己的事都摆不平了,因为他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同时也被朋友插了两刀。如今械斗了、群殴了、窝藏了、出人命了,圈内朋友受访时也都三缄其口了。娱乐圈给了他早期摇滚的梦想和后来人脉的膨胀,但也同时给了他一个嚣张又危险的江湖地位,那些小弟一句“臧天朔的人”贩卖了“大哥” 的所有秘密。网友感叹“娱乐圈水很深、人很乱”,没办法,这圈子最近老出事,所以劝您慎入!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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