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正龙 蓝正龙2月13日傍晚在台湾内湖新湖三路开车时,与骑摩托车的廖先生发生碰撞,当场赔了对方约人民币1.18万元。但廖的妹妹最近致电报馆,说蓝趁哥哥意识模糊签了和解书,言下之意对蓝的处理并不满意。
蓝正龙与骑摩托车的60岁廖先生发生碰撞,令对方右小腿骨折。他当场给伤者6万元新台币(约1.18万元人民币)作两个月生活费,但经医生诊治后,廖需休息八个月。廖妹致电蓝正龙,却遭经纪人阻止,故致电报馆投诉,说蓝趁哥哥意识模糊签和解书。
事后蓝正龙通过经纪人比利表示,当时正准备转左,但对方骑摩托车撞上来,蓝已当场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而警员也到场处理并到医院笔录事发经过。双方在伤者家属前签下和解书。比利否认蓝正龙趁伤者意识模糊签和解书,他认为廖妹的投诉是沟通上的误会。
实习编辑:小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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