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生(适用3项新政)
首次允许留学生来华实习
政策1(在广东自贸区实施):广东自贸区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以在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进行实习。
解读:新政首次允许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受邀到自贸区企业实习(现政策不允许境外高校外国学生来我国实习),并为其提供签证便利。
政策2:具有在广东省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申请有效期2年以内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其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解读:原来外国留学生毕业后,需按期离境,新政允许其毕业后,凭毕业证书直接申请居留许可,方便其创新创业。
政策3:对中小学校招收的外国学生,可以凭广东省中小学校录取通知书及证明函件向广东省口岸签证机关申请X1字签证。
解读:简化外籍中小学生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手续,进一步方便来粤中小学校就读的外国学生申请签证入境。
普通外国就业人员 (适用3项新政)
取消“绿卡”的单位、职务限制
政策1:外籍人员在粤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解读:把收入、缴税等要素作为人才界定标准,改变了以往在广东工作的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对其工作单位、担任职务的种种限制。
政策2:来粤工作的外国人,入境后可以凭工作许可证明申请有效期1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解读:简化工作类居留许可申请手续,增设口岸签证机关办理Z字(工作)签证业务,进一步方便来华就业人员申请签证入境。
政策3:在广东省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的,第三次申请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解读:扩大长期居留许可的签发范围。原先规定,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可以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工作类居留许可外,新政把在粤工作的外国人也纳入考量范围。
家政人员(适用1项新政)
管家保姆也可申请居留许可
政策:广东省内已获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或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境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个人担保和雇佣合同,可以为其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申请相应期限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解读:为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聘雇的外籍家政人员办理相应的停居留证件,填补以往政策空白。
口岸过境免签:
停留时限延长 至144小时
政策:将广东省现行的51国人员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72小时过境免签范围进一步扩大,入境口岸从白云机场空港口岸扩大至深圳宝安机场、揭阳潮汕机场空港口岸,出境口岸从白云机场空港口岸扩大至全省所有陆、海、空对外开放口岸,实现空港、陆空、海空口岸联动。免签期间活动范围限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停留时限从72小时延长至144小时。
解读:扩大过境免签入境、出境口岸范围,延长过境免签停留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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