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为何是14年半 敦促外逃人员投案争取宽大
宣判后,针对判处孙新有期徒刑14年半的刑期承办法官表示,今年的4月18日,两高出台了新的贪污贿赂案的司法解释,将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标准提高到500万元,在10年以上到无期徒刑这一档。另外,在认罪态度方面,孙新认罪悔罪态度好。
此外,法官称,通过这个案件敦促和告诫那些还在国外逃亡的红色通缉令通缉的人和犯罪嫌疑人,希望他们抛弃掉侥幸心理,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还不如主动回国接受法律制裁,争取一个从宽的处理,这才是应该选择的道路。
海外追逃难在何处
我方首先提供嫌犯具体住址
近年来,我国海外追逃领域取得显著成绩。据中纪委官方网站,2016年1月至6月,我国共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381人,赃款12.4亿元。截至7月15日,列入红色通缉令的百人已经有三分之一归案。海外追逃有何新趋势?追逃难点有哪些?
截至7月15日,百名“红通”人员已有三分之一归案。尽管海外追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成绩的背后是办案人员的艰苦努力。
“找人难是海外追逃的首要难题。”从事海外追逃工作十余年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副主任韩军介绍,即便是与我国缔结了引渡或司法协助条约,也需要我方首先提供犯罪嫌疑人在国外的具体住址,国外司法机关才能有效协助抓捕。
在国外,没有执法权的我国办案人员想找到在逃犯罪嫌疑人仿佛大海捞针。“比如,在国内我们可以很快追溯到犯罪嫌疑人的出行信息,但如果想要查询其在海外的出行信息,仅以航空为例,可能涉及上百个国家的多家航空公司,查询难度很大。”韩军说。
此外,引渡和遣返难也困扰着办案人员。据了解,一些逃到西方国家的犯罪嫌疑人利用当地的司法制度来拖延回国时间。以发达国家为例,犯罪嫌疑人申请庇护这样一个司法程序走下来,通过起诉、上诉和申诉等程序,一个案件可以持续10年甚至20年。
此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认为,海外追逃的个案谈判费时费力,成本较高。从我国司法机关通过外交途径提出引渡请求,到实际被引渡回国接受审判,引渡谈判通常旷日持久。即使在达成引渡协议之后,对引渡的诉讼审理程序往往复杂冗长,为两国均带来较高的诉讼成本。
追逃应形成常态化合作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等专家建议,从完善自身法制建设、深化国际追赃合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追逃追赃常态化机制,提升研究水平和人才能力等多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国际追逃追赃水平。
王世洲认为,目前我国与美国、加拿大等西方主流移民国家合作仍待加强。应促进我国追逃追赃工作与外国法律体系的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国际规则,扎紧织密追捕外逃贪官之网,有效遏制贪官外逃势头。
谈到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的成效,韩军说:“‘天网’行动由中纪委牵头,我参与的一个案子从成立工作组到办好签证只用了十余天。从以前的‘单打独斗’,到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各部门形成合力,大大提升了追逃效率和打击力度。”
韩军建议,在检察机关设立专门的追逃机构部门,既有助于加大工作力度,也有助于从一线检察办案人员中选拔骨干进行培养,建设专业队伍。
王世洲认为,在充分利用现有渠道有效地和有关国家进行协商的同时,应加强与相关国家的司法合作和人文交流,不断提升相关领域法学研究水平,培养一批通晓国外法律的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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