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在法庭上听候宣判。京华时报通讯员王鑫刚摄
原标题:北京首个红通人员获刑14年半
昨天,北京市首个归案的红色通缉犯孙新,被市二中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现年48岁的孙新挪用2000余万元公款炒期货造成亏损,至案发尚欠1802万未归还。在海外逃亡7年后,孙新于去年6月8日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
先逃泰国后去柬埔寨
孙新称,2001年,他因个人做期货赔了钱,所以就有了挪用单位公款炒期货的想法,本想赚了钱以后再把本金还给单位,但后来亏损了,“事情败露后,我因为害怕担责,就开始了没有目的的逃亡”。
回忆逃亡当天的情景,孙新称,他从自己控制的账户里取了50多万元现金,从北京到达天津,又从天津乘坐飞机到达广州。在广州,他找黄牛把人民币兑换成外币,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境到了泰国。后因泰国签证到期,又去了柬埔寨。
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自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孙新将公款一共转入14个账户用于证券交易。这14个账户中,孙新一共转入6000多万元,转出4800多万元,至案发时共亏损1240余万元。
孙新称,由于贪念作祟,他挪用公款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事情败露后,因不敢面对又采取逃避的做法。在国外,他举目无亲,每天都很惶恐,“落到今天的这步,都是自己咎由自取,希望法院能给我悔过的机会”。
孙新逃亡的7年中,有4年生活在柬埔寨。孙新改名换姓在柬埔寨打工,被抓前正在一家工厂做会计。孙新所在柬埔寨工厂的同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孙新十分沉默,也很少出门,“平时年轻人在一起聊天或者喝酒,他都不参与”。直到看到很多警察把孙新带走,才知道孙新是在逃人员。
去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其中就包括孙新。去年6月8日下午,孙新被押解回国。
获刑14年半罚20万元
孙新现年48岁,大学文化程度。案发前系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出纳。
市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被告人孙新利用担任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财务处出纳,负责收支公款、保管银行预留印鉴、支票及领取银行对账单等职务便利,将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2332.5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转入其控制的证券、期货账户,用于营利活动。2008年1月,因被免去出纳职务,孙新伪造银行协定存款合同、协定存款账户对账单等交接材料,完成工作交接。同年10月21日,单位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协定存款账户已销户,要求孙新到单位说明情况,孙新从其控制的用于证券、期货交易的银行卡中取出公款57.3万余元,并携款潜逃海外。2015年6月8日,孙新被查获归案。案发前,孙新陆续归还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472.4万余元,其余1802.7万余元公款尚未归还。案发后,孙新银行卡中的涉案公款80余万元已冻结。
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孙新携带挪用的部分公款潜逃,其行为还构成贪污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均应予惩处,并予以数罪并罚。鉴于孙新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真诚悔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有关量刑的辩护意见,法院酌予采纳。
综上,法院以孙新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听到宣判后,孙新表情平静。“判决在我们预判的接受范围之内。”孙新的代理律师称,此前与孙新商量过等一审判决后再考虑是否上诉,“会在今天或者明天找个时间去见他,告诉他上诉的权利和程序,听从孙新的意见。”
对于孙新的财产状况,孙新的代理律师向记者表示,据她了解,目前孙新没有任何财产,财产在一审时已经退赔。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