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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头对准举报箱 接举报后实地查看
2014年10月中旬,山西省委巡视组按时进驻某县开展巡视。而该县公安局非但没有积极配合,还将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2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2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巡逻值守县宾馆的举报箱。
而这两个摄像头正是在一个月前刚刚安装的。原来,9月份,该县在接到了关于山西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的通知后,该县委书记要求安装,并且强调“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以此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
一段时间内,举报箱内都未曾收到群众的举报信。后来,省委巡视组根据群众反映到实地查看,发现这一情况后,责令该县委立即改正。
据了解,该县委书记擅自安排将巡视组举报箱置于监控探头可视范围内,影响了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检举权,干扰了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014年底受到严肃处理。
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还有一些被巡视单位和部门出现了干扰、对抗巡视工作的行为。比如,“到9月份一律不许打高尔夫……”有的国有企业在巡视组进驻之前就开会“部署”,提醒下属注意一言一行;有的单位在巡视组入驻前一周,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换掉,导致巡视组在谈话中无法掌握具体情况;有些单位领导要求下属与巡视组谈话结束后,回来汇报谈话情况;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拉关系、托人情,试图找巡视组组长、副组长打听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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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手机监听 在河边秘密研究工作
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报道,2015年3月的天津,春寒料峭。晚上八九点钟,静谧的海河沿岸行人稀少。沿着河边,一行3人边走边聊。外人看来,他们是平平常常的散步路人。实际上,那是中央第五巡视组的同志在秘密研究工作。
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是因为他们面临的巡视对象有着特殊的身份——时任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兼公安局局长、人称“武爷”的武长顺。武长顺在天津公安系统工作44年、当公安局长11年,手中掌握公安特殊手段。
巡视人员说,据反映,武长顺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嗅觉灵敏,为人狡诈,手段毒辣,反调查能力非同一般。“我们担心手机、会议被监听,担心打草惊蛇。”
在调查过程中,巡视人员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当时,大部分的举报人由于慑于武长顺的威力,不敢接受巡视人员的约谈。
为解决这个问题,巡视组把举报人约到了北京,为确保举报人安全,还让举报人换了一个新手机卡。
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披露,有的举报人即使到了中央纪委,那颗习惯性紧张的心依然难以放松。一进办公室,举报人就赶紧抠下手机电池,“不瞒你说,一路换了我三次车牌!”
中纪委:干扰巡视等行为属于对抗组织审查
上个月,中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文章称,党员领导干部,为掩盖其严重违纪问题,打探消息、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物,甚至伪造证据,依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57条规定,其行为构成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已违反政治纪律,应追究其纪律责任。
关于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定性方面,新旧条例有个演变过程,2003年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将此类行为称之为“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并没有规定为独立的违纪行为,而是作为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节在总则中予以规定。新《条例》则把此类行为表述为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在分则中单独作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予以认定,对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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