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我夜不能寐,开始回想往事,深刻地思考一些往日不敢想、不愿想的事。
1972年,我出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我的父亲是一位工程师,我的母亲是一位老师,他们40多岁生了我,对我十分宠爱。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他们都大我很多,所以我几乎相当于一个独生子女般长大,养成了任性、不太会为他人着想的性格。
到劳动监察支队工作后,我接手了支队的出纳工作。2006年,支队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大量的钱涌进了这个账户;与此同时,又是股市蒸蒸日上的时候。在这个我认为是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我和我的上司付耀波没能管住自己的手、自己的欲望,滑进了犯罪的深渊,走上了贪污歧途,不断把钱投进股市,一直赔、一直投,直到有一天清清楚楚地确认,我们再也不可能堵上这个窟窿了为止。我这才意识到,我犯罪了,我犯了不可饶恕的大罪了。我知道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的钱意味着什么,我贪污了这笔钱,会给社会造成多大的不良影响。我害怕了,非常害怕。
于是,我们做出了一个更加错误的决定:决定逃跑,跑到国外去。我们在网上找了一家代理移民的公司,想通过办移民,给自己找一个相对合法的身份,以便在国外隐匿。尽管花了很多钱,但第一次办移民还是失败了。紧接着,又开始了第二次办移民。在此期间,为了应付各种审计、检查,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搞得身心俱疲。那个时候,我每晚都很久不能入睡,白头发冒出一大推。为了缓解压力,也为了做出逃准备,我开始大量购买奢侈品和珠宝首饰。然而,事与愿违,疯狂购物始终不能抵消内心的负罪感,却使我产生了破罐破摔的念头,形成恶性循环。
当移民手续办下来,拿到护照的时候,出逃已经迫在眉睫了。接下来,按着事先设计好的路线,我们辗转了五个国家,最后到达圣格定居下来。
回忆至此,查找自己违法犯罪的原因,不外两点:
一是信仰缺失,欲壑难填。尽管我父母从小就教育我要做一个好人,不能违法乱纪,但我从没有一个坚定的信仰,既没有理想,也没有方向。在我的观念中,作为女人我想要过得舒服一些,体面一些,继而是更舒服一些,更体面一些。而这些需要金钱来支撑,于是道德底线已不足以拦住我摄取的欲望。古语有云: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时至今日,我觉得过去最诱惑我的东西,都失去了吸引力。我曾经以为我需要一片海,其实我只需要一杯水;我以为我需要一栋别墅,其实我只需要一个温暖的家。而事到如今,我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拥有这些了。
二是法律意识淡薄,一错再错。在我炒股赔到还不起之前,我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种做法是一种犯罪行为。我的潜意识在替自己辩解:这不过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一种方法而已,只要我能很快地把钱还上,把账做平,这就不是个事儿。正是这个愚蠢的念头,使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停止炒股时,我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但是因为害怕惩罚,我没能做到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反而心有侥幸,变本加厉地贪污公款,给国家造成了更大的损失、更坏的影响,也使自己越来越远离救赎。
外逃至圣格之后,我们租了一个房子,开始了隐居生活。我几乎每天都会哭,我想孩子、想我妈、想家,其实从我离开家,关上家门的那刻起,我的眼泪就没有哪一天干过。我每天不停地想,我这样走了,我妈会怎样、我女儿会怎样、我爱人会怎样、我的同事、我的领导会怎样,我带给他们的伤害,也许我今生都无法弥补,自责像一条蛇一样藏在我的心里,时时啃噬着我。
我心里还有一种恐惧,我常常会想,如果我再也回不了家,最后客死他乡,或是时间长了,家里的亲人们习惯了我不在身旁,从而渐渐地把我遗忘,我该怎么办?每念及此,我都会害怕得喘不上气来。
漂泊异乡,最难熬的不仅是文化差异、语言差异、饮食差异等,还有那种没有归属的孤独感,而像我这种负罪潜逃的,感觉尤甚。我们不敢与大街上遇到的华人打招呼,更不敢交流。为了少与人接触,除了买生活用品,我们从不上街,每次购买日用品大概都要间隔20天左右;我们也不敢与家人联系,既怕暴露自己的行踪,也怕给他们再带去新的麻烦与痛苦。我是多么想知道我女儿长多高了,学习成绩怎么样,有没有人笑话她,她受没受委屈;我那患有老年痴呆的妈妈,她还记得我吗?
每天无所事事,让我有一种没有价值了的感觉。一个人没了价值,是不是就可以去死了呢?
心情的抑郁,导致我即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也无心享受,每天不是这疼就是那疼,生活质量更是谈不上。我甚至怀疑,再如此过两年,我是不是就能自己抑郁死了?
在中国刑警出现在我们面前的那一天之前,我们本有机会按半年一换地方的想法,到别的国家去,但我们放弃了。逃到今时今地,心累了,不想再逃了,抓到我,我就认了。回国的路上,追逃人员开导我们,告诉我们人生还很漫长,只要诚心担责,有心向善,未来还可以美好,让我体会到了深深的温暖。
最后,我想对贪腐和外逃人员说些话。我的忏悔于我而言为时晚矣,但之所以有此忏悔,除了抒解自己的心怀,真心希望警示他人,以此为鉴,不要重蹈覆辙,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那些飘在外面的外逃人员,如果不是泯灭良知,我认为必对自己的罪行有所愧疚,那种心理上的自我惩罚是无期的,痛苦也是无期的。与其在外无期地受鞭打和拷问,不如回到犯错的地方主动接受惩罚,这样才有出头之日。
我藏匿的国家与中国并未建交,我是偷渡去的,当时以为到了天涯海角。即使这样,我们仍没能逃脱,当地政府还派出警力全力配合中国抓捕,祖国力量的强大使我深受震撼。
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出狱,妈妈还可以等到我服侍她老人家。希望青春期没有妈妈陪伴的女儿,能接受我用余生陪伴她。我还曾经有去边远山区支教的愿望,希望有生之年还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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