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北京有句俗话,可谓人人皆知:上街最怕是遇到三种讨厌鬼,有急事时如果跟在他们后面一定会让你误事,这三个讨厌鬼是:骆驼,女人,翰林。(上街有三厌物,步其后有急事无不误事者。一骆驼,一妇人,一翰林也。)
骆驼可以理解,个头大速度又走得慢,经常挡住了路让后人没法前进
女人我们稍微想想也明白,清朝时女人缠脚普遍,走路也慢。
那翰林又是怎么回事呢?
答案是:因为翰林虽然也是官,但特别穷,坐不起马车,偏偏还穿长袍马褂讲究体面,走起路来一步三摇,所以也慢。
如果把今天的公务员考试比成是古代科举的话,那么翰林就都是公务员考试的优胜者,要知道考上了进士以后也是按照成绩来决定前途的,成绩好的才能进翰林院以后再进入中央各部委工作,如果科举成绩差呢,就得苦熬着等机会分配工作,即使分配工作也是些穷困地方做基层工作。
所以翰林在清朝北京虽然多为七品官,算是中下级官员,但是儒学功底好,升官快,还经常能见到皇帝,所以往往被人尊敬。
但是到了晚清,以往的规矩行不通了。
大家都知道明朝官员工资低是有名的,但其实清朝初期官员工资制度是学习明朝,工资也一样低,到了雍正时代打击腐败,搞了火耗归公,同时也必须给官吏阶级以安抚,于是发明了养廉银制度来安抚官员。
养廉银,说白了就是在工资以外,另外发笔银子来弥补官员们在改革中的经济损失。根据地域不同,通常为薪水的10倍到100倍,例如,台湾巡抚刘铭传的年薪为155两银,养廉银则达10,000两银。
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补贴收入,同样是七品官,油水衙门的七品官一年可以拿上千两上万两都不奇怪。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