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都市报》报道 5日上午,张某湘因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被福建石狮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33岁的张某湘,湖南常宁人。据介绍,事发前,男子罗某通过微信联系张某湘谈好卖淫嫖娼事宜,其间罗某要求先看下张某湘的照片,看到照片后感觉人不是很好看,不满意,就跟对方说不要,但张某湘已经出发,并谎称为罗某的女朋友潜入事发小区。而住在B栋的罗某骗张某湘住在A栋。
不明真相的张某湘,一直按门铃无人应,打电话又遭到拒绝,她只好按照行情,向罗某索要车费,但因价格没谈拢,罗某只付了20元,双方在电话里引发口角。“因为性格偏激,当时对方骗了我,还骂我,我气不过,也想教训下对方,就点燃门口两个塑料袋。”张某湘说。
事后,虽然大火被小区保安扑灭,但这一放火却使蔡先生的房子无故遭殃,门口鞋架被烧掉,门被熏黑,旁边电线被烧,还造成两部电梯停梯,80多户业主受影响。辖区派出所介入调查后,将张某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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