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台湾代表团一行在海淀区看守所参观。当日,来大陆协商两岸合作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事宜的台湾代表团,前往羁押45名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的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参观,并与大陆公安机关进行协商会谈。台湾代表团对大陆方面给予台湾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表示认可。大陆代表团有关负责人表示,大陆公安机关将不遗余力地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也要求台湾方面在追赃方面给予支持。
上午9点15分,台湾代表团一行10人抵达海淀区看守所。在大陆公安机关有关人员陪同下,他们首先参观了律师会见室,仔细了解看守所关于律师会见的相关规定。针对台湾代表团提出的“是否每天都可以会见律师”等问题,海淀区看守所所长王建新介绍,律师只要通过审查,基本上每天都可以会见。45名台湾嫌犯中,目前已有部分人会见了律师。
随后,代表团进入看守所的医疗中心参观。工作人员介绍,这里的软硬件达到三级医院水平。每一个接受诊疗的在押人员都建有独立档案,一般病症都能够在这里得到有效医治。医疗中心还设有远程视频会诊室,可通过视频与其他医院医生会诊。如出现重大疾病,医疗中心与各大医院建有专享通道,能迅速安排专家诊疗。医院外停有红十字急救专用车,以备急救转院之用。据介绍,目前,45名台湾犯罪嫌疑人中除了极少数人出现紧张、心动过速等症状,大部分人的心理和身体状况都比较稳定。
其中,“看守所告知在押人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明确告知,在押人员享有“入所时获得健康体检,患病时获得及时治疗”“随身携带的合法财物不受侵占”“吃足规定的伙食实物量标准,享有足够的饮用水,每日睡眠不少于8小时”等十二项权利。检务公开专栏显示,如果一旦出现合法权利遭侵犯的状况,在押犯罪嫌疑人可立即向驻所检察室反映。“对于每个来到这里的犯罪嫌疑人,我们都会依照法律规定同等对待,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王建新说,犯罪嫌疑人入所首先要接受全面体检,包括询问、抽血、B超、尿检等多个项目,确认其健康状况适合关押后,才会送入收押区。
在看守所监控室,代表团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观看了在押台湾嫌犯的活动情况。每个监室均按照标准建设,最多可关押犯罪嫌疑人16人。监室还配有卫生间、物品保管柜、电视等,以及16平方米的放风空间。监室内的墙壁上贴有“公示栏”“刑事诉讼羁押(办案)期限一览表”“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看守所告知在押人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检务公开专栏”等。为防止串供,依据惯例,45名台湾犯罪嫌疑人分开关押在45个监室内。与所有在押人员一样,他们的每日作息十分规律,虽然看守所对在押人员都一视同仁,但对45名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仍然进行重点关注,以保证他们不出现异常情况。区别于一般嫌犯穿的橙色号服,台湾嫌犯穿的都是蓝色号服,便于巡视民警第一时间辨认、随时掌握情况。
2014年11月29日,肯尼亚警方抓获在当地涉嫌“非法持有无线通讯设备”“无照使用无线通讯设备”“有组织犯罪”的77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大陆48人、台湾28人,其他国家1人)。2016年4月5日,肯尼亚内罗毕地方法院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中的37人(大陆13人、台湾23人,其他国家1人)进行审理后,肯尼亚政府发出遣返令,将13名大陆嫌犯和23名台湾嫌犯遣返中国大陆。4月8日,肯尼亚警方又根据相关线索抓获41名(大陆19人、台湾22人)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对大陆群众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肯尼亚政府随后发出遣返令,将上述41人遣返中国大陆。据介绍,目前,45名台湾犯罪嫌疑人都已供述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讯问过程中,45人的身体状况都比较稳定。参观后,双方进行会谈。公安部刑侦局局长杨东向台方通报了有关案情、犯罪团伙作案手法、团伙组织结构以及目前的侦查情况等。会谈后,双方代表团代表接受了媒体公开采访。针对为何未安排台湾代表团与嫌犯见面的问题,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陈士渠表示,大陆刑事诉讼法关于探视有明确规定,公安部门作为执法机关,严格执行刑诉法的有关规定。问及台湾嫌犯是否会在大陆受审,陈士渠表示,此次从肯尼亚押回的团伙是在肯尼亚设点诈骗大陆群众,受害人都在大陆,而且部分犯罪嫌疑人也是大陆人。将按照大陆法律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团伙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台湾代表团团长陈文琪表示,“关于肯尼亚案,(公安部)刑侦局对我们做了详细的案情说明,这些信息我们会带回去交给检警机关。”“我们尊重大陆地区法律的规定,对我们提出的请求,看守所所方也作出特别安排。我们了解了台籍人士在所里的拘留状况,也看到了所里拘留的台籍人士,他们目前生活状况和身体状况都还好,所以请大家放心。”陈文琪表示,对看守所的基本设施以及给予台湾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感到满意。陈文琪也表示,针对电信诈骗犯罪,今后两岸将继续合作、强力打击,“在协议基础上,我们会有一个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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