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庚。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广东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刘志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志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搞权色交易,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土地用途调整等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志庚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庚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简介】
刘志庚,男,汉族,1956年6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入党,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教育: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本科学历)。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6年2月26日,被免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个人经历】
1973.10-1979.08,兴宁县陂宁公社小学教师;
1979.09-1983.07,吉林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83.07-1989.03,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长;
1989.03-1990.02,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处长;
1990.02-1991.12,深圳市计划局局长助理;
1991.12-1992.12,深圳市计划局副局长;
1992.12-1993.08,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区政府负责人;
1993.08-1995.07,深圳市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5.07-1995.08,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兼区长;
1995.08-2002.04,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其间:1996.09-1999.06,在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2.04-2004.02,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2-2004.03,东莞市委副书记;
2004.03-2004.04,东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4.04-2004.05,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5-2006.03,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3-2006.04,东莞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4-2006.05,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6.05-2011.11,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东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1.11-2016.02,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十届人大代表。
从小学教师到市委书记
出生于1956年的刘志庚是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县坜陂镇陂宁村人。他的第一份职业是一名公社小学教师。有关他的官方简介显示,刘志庚在1983年至1989年在家乡梅州市兴宁县陂宁公社小学任教。
1979年至1983,刘志庚来到吉林大学攻读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他的命运也因此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开始步入仕途。自毕业当年到1989年,他开始在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担任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长等职务。
“应该说,我的人生经历其实是和中国解放思想的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30年前,我还是兴宁县陂宁公社小学一名普通的教师;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新时期改革开放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帷幕的揭开。”刘志庚在2008年对《南方都市报》说,“而我有幸于1979年考入吉林大学学习,这成为我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出版于2009年的《东方光芒———东莞改革开放30年史记》,其中有一段记载着刘志庚对自己大学生活的回忆:“第一次到学校饭堂吃饭时,他们给每个同学发了两个黄澄澄的东西,别人告诉我这是窝窝头。一咬,咬不动,咽不下去,当时眼泪就出来了。”
大学生活给刘志庚留下了难以忘却的记忆。2005年9月1日,他在考察刚刚落成并投入使用的可园中学的学生宿舍时感慨:“你们住的比我上大学时住的好多了。”
刘志庚原本是可以进入国家部委工作的。在大学毕业那一年,他被分配到国家计委物资储备局。但他最后放弃了这一机会,并来到了深圳。《东方光芒———东莞改革开放30年史记》称,最重要的原因是刘志庚出于孝顺,不愿意离广东的老母亲太远。
自进入仕途以来,刘志庚的确没有离开过广东担任任何官职。他在深圳计划局一待就是10年,从副科长到副局长,步步高升。随后,他来到了深圳龙岗继续工作近 10年,其中有2年担任区长,7年有余担任区委书记。2002年,他调任清远市担任市长;2004年,他开始担任东莞市委副书记,并于2006年成为东莞市市委书记。
刘志庚在东莞当地还有这样的一个称号:“三禁书记”。在东莞任职期间,他先是“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而禁止养猪,随后“为打击飞车抢夺改善治安”而禁摩,紧接着“要提高人口素养减少低素质人口”而被称禁人。
刘志庚曾在2010年8月表态,未来五年,东莞市财政每年将安排10亿元用于文化名城建设,“如果不够,还可以再加”。
在政绩上,刘志庚自称不习惯给自己打分。他曾对《南方都市报》说,“我不习惯自己给自己打分,而且个人的表现好坏,最好留给群众、留给后人、留给历史去评判。”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