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四川巴中,芦菲从法院走出来,宣判的结果和她的想象差距很大。 文内图均来自澎湃新闻记者 程艺辉
芦菲在看宣判材料,母亲在一旁不说话。
四川巴中,芦菲在打电话。
歌手芦菲对一审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被一审法院驳回,青年女歌手芦菲继续奔忙在维权路上。
去年7月10日,澎湃新闻率先披露的四川省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涉嫌盗用芦菲原唱歌曲《水墨平昌》声音案,引发全国关注。目前,该案有了新进展。
3月25日,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芦菲的诉讼请求。芦菲不服,当庭表示上诉。
女歌手诉女官员盗歌
芦菲,30岁,吉林省白山市人,2011年毕业于吉林省艺术学院声乐表演专业。
芦菲说,《水墨平昌》是她2012年10月受吉林作曲家富大华之约演唱录制的,由聂正罡作词、富大华作曲。同年12月,聂正罡将《水墨平昌》歌曲报送参加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城市形象主题歌评选,报送后石沉大海。
2013年5月10日,芦菲偶然在网上发现她原唱的歌曲《水墨平昌》入选了,但歌名被篡改为《江口水乡》,演唱者变成了周莉萍。演唱视频上传时间为2013年1月11日19时40分。平昌县政府官方网上也有她录制的《水墨平昌》,演唱者仍注明是周莉萍。
原来,早在2012年12月,芦菲演唱的《水墨平昌》被报送参选平昌县城市形象主题歌评选活动后不久,便从全国众多参选作品中脱颖而出,还被改名《江口水乡》,确定为该县城市形象主题歌。
更令芦菲气愤的是,未经其授权同意,2014年4月25日,平昌县人民政府承办了四川省第五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式,《江口水乡》再次出现在屏幕上。芦菲称,尽管现场舞台上演唱者为周莉萍,但歌曲(指《江口水乡》)全是她的声音。舞台上的周莉萍,仅仅是伴随播放的音乐对嘴型。
芦菲打听得知,周莉萍29岁,是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经平昌县人民政府推广,由周莉萍假唱的《江口水乡》先后在全国四十多家新闻媒体和网站上传播,最高点击达24万人次。
歌曲《水墨平昌》作曲者富大华出具的证明称,芦菲是歌曲《水墨平昌》的原唱、首唱。
2014 年5月13日,负责牵头组织四川省第五届乡村文化旅游节的平昌县文化馆,在与芦菲签订的《协议书》上承认,在开幕式上盗用了芦菲演唱的歌曲《江口水乡》声音,同时未经其授权便在平昌县政府官方网站、平昌县电视台等媒体上播放,在法律上,平昌县文化馆及相关单位侵犯了歌手芦菲的名誉权。
经协调,芦菲与平昌县文化馆达成一致协议,由文化馆赔偿15万元。
对于这一赔偿协议,芦菲认为,仅是对盗用《江口水乡》歌曲原唱声音做出赔偿,并未涉及其他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2014年11月8日,她一纸诉状将平昌县人民政府和周莉萍列为共同被告推上法院被告席,要求包括著作权、表演权和名誉权在内的赔偿共计500万元,同时要求在侵权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
涉嫌盗用歌声后升任副局长
对于芦菲指控在歌曲《江口水乡》中涉盗用歌声一事,2015年7月8日,周莉萍告诉澎湃新闻,称此事是“因工作上的失误造成”。对于具体情况,她不愿多说,表示会积极应诉。
平昌县委宣传部7月10日向澎湃新闻发来情况说明,称平昌县与《江口水乡》词曲作者签有使用权协议,歌曲与歌手芦菲无关;周莉萍在文化节上假唱,是因为工作人员误将原唱带当伴奏带播放。
平昌县政府官网2013年12月31日公布的干部任前公示信息显示,时年27岁的周莉萍由县文化馆干部,被拟提名为县文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该县组织部出具的文件显示,2014年1月8日,周莉萍由县文化馆调县文物局工作。
芦菲发现,其被盗用的歌曲(声音是卢菲,演唱者署名“周莉萍”)视频是在2013年1月11日19时40分上传到网上的。也就是说,周莉萍是在涉嫌冒名顶替芦菲成为平昌县城市形象主题曲演唱者近一年后,从文化馆干部提拔为县文物局副局长的。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