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上放松了对二类疫苗的监管
热追踪:2006年国家开始推行疫苗的电子监管码,这对于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都一样吗?
陈涛安:一类疫苗可以管起来,二类疫苗电子码管不起来。成本问题是第一,企业追求利益,不追求老百姓的健康。企业用电子码成本就上升了,挣得钱少,企业印的是假的。
热追踪:这是强制性措施吗?
陈涛安:不是强制性的,是提倡的措施。
热追踪:为什么要将疫苗区分为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呢?这种高风险的东西为什么不由国家统一配送?
陈涛安:如果全部疫苗都让国家包起来是不可能的。那么多孩子,国家包揽起来财政上实现不了。国家财政虽然给孩子这些国民待遇,免费的一类疫苗,但是还是有一些富裕的家庭,不一定用一类疫苗,人家要用更好的,这样就产生了需求差异,就导致了二类疫苗的产生。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好事,没有二类疫苗的发展,一类疫苗也不坚固了。市场化在推进疫苗发展过程中是起到了好作用。
国家推行二类疫苗策略可以减轻财政压力,也能刺激社会不断提高工艺,让我们的产品经过市场的竞争,不断优胜劣汰。要大力发展二类疫苗,中国疫苗技术才能上升。
热追踪:对于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的监管有差异吗?
陈涛安:疫苗的监管由两个地方来管,生产经营活动归药监局监管,使用过程归卫计委来监管。
从理论上来讲,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监管严格程度是没有区别的,从条例法规来看是同等重要的。但是执行上放松了对于二类疫苗的管理,在管理上出现了纰漏。
热追踪:在二类疫苗的监管上有难度吗?
陈涛安:管理上没有难度,难度在执行上,在钱上。二类疫苗可以挣钱,有些官员把权力化为钱了,所以二类疫苗就管不好了。还是利益的驱动。
《疫苗条例》存在缺陷必然导致疫苗脱离环境
热追踪:二类疫苗的流通模式是什么样的?可能会产生什么问题?
陈涛安:目前来看存在很大纰漏。2013年我给卫计委写过一份建议书,其中指出《疫苗条例》上存在一个缺陷,造成了流通必然导致疫苗要脱离环境。为什么?疫苗出事之后谁负责,是由厂家负责。但是疫苗由批发公司运输,批发公司为了省钱,而且出了事跟它没关系,这样权利分配就有问题。不能只给批发公司利润,而不给他责任。这次山东的事就是批发公司胡来,出了事后,批发公司一毛钱也不用赔,都是厂家赔。
热追踪:建议书有回音吗?
陈涛安:没有。这个制度上的漏洞我呼吁了好多年了,都快十年了,我把具体实施办法都拿出来了,一直没有反馈。
热追踪:从这次披露的非法疫苗案件来看,有一些地方疾控中心和接种站的人从非正常渠道购买疫苗。为什么会这样?
陈涛安:非正常渠道购买也是正常渠道,虽说是非正常,但是这些人倒卖的时候是有身份的,她挂靠在某个公司,是他们的业务员。
条例上对于这个的提及太粗了,只是说只允许有资质的机构来经营疫苗其他任何人不能经营,但是这些有资质的机构下面有业务员,他们打着公司的名义卖个人的疫苗,这些说不清楚。
热追踪:这里面可能存在什么样的利益链条?
陈涛安:个人倒卖不给公司钱,自己挣得很多,公司的利益变成自己的了。二类疫苗地方疾控中心和接种站都会拿回扣,一般销售价格的10%会给到个人。比如狂犬疫苗260一支,接种站可能100块就拿到了,接种站领导就从100块中拿10块。
热追踪:大家普遍反映疫苗进价比较便宜,但是去疾控中心或接种站打的时候就很贵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