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路边屏幕公布"老赖"照片
3月16日下午,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一块LED大屏幕公布了24名“老赖”的名单,还包括他们的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还有本人的特大照片及未履行的标的额。
从3月18日正式开始,从早6点到晚9点循环播放,为期三个月。
LED大屏幕公布“老赖”信息
“哎呀,快看大屏幕,连照片都公布了。5000多块钱都不还,真是太丢人了。”带有照片的失信人名单一出现,吸引了众多市民的注意。
16日下午2点钟左右,记者来到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此处过往车辆非常多,人流量也很大。在位于路口西北角的长春电业局楼外,悬挂的LED电子屏幕播放着各种广告,距离几百米远仍可以看清屏幕内容。在广告之后,屏幕突然切换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之后,两人一组的“老赖”名单滚动播出,包括他们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还有他们的大幅照片和未履行的标的额。
这次首批公示的24名“老赖”均为个人,未履行标的额从5000余元到200余万元不等,总标的额为931.22万元。据二道区法院一法官称,无论标的额大小,此次公布的均是一分钱不还的“老赖”。
据了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
从早6点到晚9点循环播放
二道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姜楠介绍,此次失信人员的播放,均为长春市二道区内涉及的案件,主要有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纠纷、赡养老人、合同纠纷等各种案件。在以后的三个月内,还将有失信人员名单陆续公布。
姜楠表示,这次对失信人信息的公布,在长春市尚属首次。目前,还在测试和调试阶段,正式公告从3月18日开始,每天从早6点到晚9点循环播放。
释疑:不存在侵犯隐私问题
姜楠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所以这并不是侵犯个人隐私,是有法可依的。” 姜楠说。
影响:失信人将承担哪些后果?
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将承担怎样的后果?二道区法院一位法官表示,这将影响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限制高消费、禁止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列车软卧等。还限制出国(境),也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予以限制。如果是自然人,则不可以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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