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当我们国家众多的青少年,常年在学校遭受各种精神上的欺凌,却无处诉苦,加害者则不仅得不到制止和惩罚,甚至都无需承担责任时,我们的立法难道没察觉出这种不对劲吗?
而当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保护的却不是最应该保护的那些遭受被欺凌的未成年人,反而是加害者时,这还是我们立法的初衷吗?
即便立法和修改法律需要较长时间的调研,我们的教育部门也总该先有一些制止校园欺凌的规章办法吧?也应该在校园里设置一些独立于学校的机构,可以一方面监督学校是否在帮助受害学生和制止加害者,一方面也可以为受害学生提供心理乃至转学方面的帮助吧。
可是当国外早已设置了这些校园内的预防和干预机制时,当数年前我们国内的媒体就已经刊登了大量深度报道和评论文章,呼吁调整法律与建立校园机制时,
如今我们除了学区房的价格更高了,又真的做出了哪些改变呢?
这份报道的截图来自2007年的北京晚报,当时就有人大代表建议针对校园欺凌设置维权热线“111”,然而这份提案最终“石沉大海”...
今天上午,就在耿直哥撰写这篇文章时,我偶然看到了一条来自美国的新闻,说的是美国3名中学生,因为不满老师的批评,在老师喝的苏打水里下了辣椒面,导致老师被辣惨。结果,目前3名学生居然已经因为涉嫌触犯了“食品投毒”的罪名被逮捕了,而且这还是一项“重罪”,面临的刑期会很重!
当然,耿直哥很清楚,我们没法让中国的法律一夜之间就从现在的状态,调整成美国的那种状态。但我们必须尽快做出一些改变了,不能再拖了!在目前正在进行的两会上,来自政协的委员和人大的代表们,就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学习美国等国,通过立法遏制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提案和议案,甚至要求尽快出台“校园反暴力”的建议。
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刘晓翠要求修改刑法中14岁以下的青少年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更是赢得了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不满已久的网民们的极大支持,在央视发布的相关微博上获得了上万条点赞,几乎是两会期间所有提案和议案中获得点赞最多的一个!
这些民意,这些诉求,耿直哥希望我们的立法者和我们的教育部门能认真对待。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尊严和人权上,我们必须迈出这一步了,而只有迈出这一步,将来他们长大后,也才会更加重视对他人人权与尊严的保护,从而推动社会进步啊!当然,说了官方和学校的责任,耿直哥也必须指出,我们的家长也应该加强对你们孩子的教育,特别是教会你们的孩子 “尊重他人”。然而,对于一些家长来说,这恐怕也是他们自己的短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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