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东出具的多份录音和办公室监控视频记录显示,确有3名男子曾通过电话向他讨要债务并前往办公室讨债。此外,该企业2015年上半年建行的资金转账信息显示,从2015年1月4日开始,金卫东向一高姓男子转出54500元的款项,一刘姓男子则先后转入415000元的款项,双方还有超过10万元的数额往来。
金卫东称,高姓纪委干部承担了中间人的角色,并多次介绍其他干部借款给他,介绍成功他即提供回扣给高某。汇款单上的款项,除了回扣部分,高某的借款利息是最高的,“月息5分。”
重案组37号探员从相关渠道确认,高某、刘某此前均供职于蓟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而另一名多次催债的李姓男子则为蓟县纪委常委。
2月25日至26日,高、刘、李三人均拒绝接受采访,并称需要记者与纪委主管领导联系,了解借贷相关事宜。
涉事纪委干部仍在岗
重案组37号探员调查还发现,今年年初,当地出头岭镇干部李某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金卫东诉上法庭,并要求其偿还借款共计19万元,并以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付清利息,其中4万元的借款诉求已经获法院认可。
法院判决金卫东向李某某偿还4万元借款的判决书。
监控视频中,纪委干部刘某曾与东赵各庄镇财政所的公职人员吴某前往金卫东办公室讨要债务。昨日下午,吴某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并称债务问题系私人问题,和单位财政所的资金没有关系。
2月25日和26日,重案组37号探员从蓟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在看到金卫东断指视频后,纪委领导对此很重视,并从市纪委方面反映回一些情况,目前纪委已介入调查核实。
该负责人表示,这两天纪委方面已经约谈过当事人,但目前的情况仍在调查中,几位涉事的纪委干部仍在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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