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又把球踢回了公安局”
今年9月17日,霍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霍邱县公安局于十五日内对陈家杨、徐玉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
2015年6月30日,陈家杨诉霍邱县公安局信息公开一案,在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当天的庭审,霍邱县公安局副局长韦宗炳和该局法制室两名工作人员到庭应诉。
法庭上,霍邱县公安局称:陈家杨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秘密事项”。另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施行,而陈家杨申请公开的内容,系该局在1995年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形成的信息,法不应溯及既往。因此不能公开。
张敬辉律师认为,陈家杨所要求公开的材料如果属于国家秘密,最多也只是机密或秘密等级,其保密时间最多是20年。陈家杨案发生在1995年8月,现在也已经可以解密了。张敬辉同时认为,按照最高院发布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指导案例,申请的时间在条例实施之后,申请公开以前的政府信息,也适用该法律。
今年9月17日,霍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霍邱县公安局于十五日内对陈家杨、徐玉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
张敬辉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他认为,当事人的诉求是请求法院判决霍邱县公安局公开相关信息,那么法院的判决结果只应该是公开、不公开或者部分公开。但一审判决居然回避了这个关键问题,只是让公安局决定是否公开,这显然违反了《行政诉讼法》。
对此判决,陈晓也很沮丧。他说,表面上看起来,父亲胜诉了,但实际上,法院又把球踢回了公安局。“绕了一圈,没想到又回到起点”。
实际情况也如他们所料。张敬辉透露,对法院的判决,霍邱县公安局当庭已予以答复:“对陈家杨、徐玉珍申请的相关信息不公开!”
针对上述判决,霍邱县法院经办此案的审判长桂皖湘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陈家杨不服霍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已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1月25日,因为积雪融化,陈家杨住的房子天花板上洇出了一片水渍,顺着挡雨用的塑料布滴到地上。
“我们家原来在村里是富裕的,现在成了最穷的。20年前的那个事就是一个转折点。”陈晓说。
同样的情形在杨小满家也能见到,记者的到访像一个引子一样,触发了这家人的积怨。杨小满的妻子和他妹妹大声表达着不满:“你们怎么不报道报道我们家?”
两个女人不停地抱怨声中,杨小满坐在厨房灶台前,有些手足无措。杨小满的大儿子说,两家人都是“冤案”的受害者,我们也不想被这件事再次打扰。
石店镇一位熟知杨家情况的村民介绍,1995年,杨家为了安葬那具无名死尸,花费了不少钱。杨小满回来后,这家人觉得晦气,就把那具无名死尸的坟墓平掉了。这20多年,杨小满一家人的时运,一直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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