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访
昔日高材生炒股失败潜逃
仲加杰是北京人,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据记者了解,仲加杰的父母、哥哥、姐姐也都毕业于清华大学,家境优越,父母及哥哥姐姐很早移居美国。
1989年,仲加杰本科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该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经营进出口等业务。1995年2月至2000年3月,仲加杰被派到香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任职期限5年。香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据仲加杰交代,他在潜逃前清理了自己的存款和股票账户资产,总共还剩约90万港币,他将其中60万港币转给朋友陈某,委托她帮自己买了一只股票。“我想最后一搏,等股票赚钱了还给公司。”仲加杰说。
之后,仲加杰带上剩余的30万港币潜逃至贵州省贵阳市。
“我也不懂法,觉得挪用公款要面临刑法,自己接受不了。”仲加杰称,潜逃一是因为害怕,二是想着等朋友陈某帮自己炒股赚了钱,就能还上公司80万美元。
仲加杰说,潜逃期间,他于2001年左右联系过一次陈某,询问股票的情况。陈某说,股票仍亏损严重,之后失去陈某的联系方式,再也未与其联系过。在潜逃的十几年中,仲加杰从没跟家人联系过。
据陈某证言称,其代仲加杰持有的股票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内,这个账户里的股票都是仲加杰的。
“自首公告”最后一天投案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于连池告诉记者,仲加杰潜逃后,公安机关分析调查后,认为仲加杰逃往海外的可能性大,所以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发布了红色通缉令,在全球范围内通缉仲加杰,但是没有想到,仲加杰就在国内。
“仲加杰回到北京那天,是督促自首通告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于连池说。
仲加杰称,2014年,他在网上看到一篇《自首可以对罪犯从轻处理》的报道,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决定回北京自首。
“这么多年我始终觉得良心上过意不去。我接受法律的制裁,可以给公司一个说法,也不让家里人担惊受怕。”仲加杰说。
2014年11月27日,仲加杰打电话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称要投案自首,并告知人在贵阳市。11月29日晚,反贪局办案人员将仲加杰押解回京。11月30日,仲加杰被送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6月30日,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
那么为何要潜逃至贵阳?对此,仲加杰说,当时贵阳正在举办围棋大赛,因为他对围棋比较感兴趣,便逃到贵阳。到了贵阳后,他便在当地租了民房居住。花完随身携带的30万港币后,他便靠代人打游戏赚钱维持生活。
妻子曾申请宣告丈夫失踪
据了解,仲加杰的妻子张某也在五矿集团下属公司工作。仲加杰潜逃后,张某辞职并移居加拿大。潜逃14年间,仲加杰从未与妻子联系过,其与张某的婚姻至今仍在存续期间。两人未生养子女。
昨天,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一份判决书,上面显示,仲加杰的妻子张某曾于2013年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仲加杰失踪。
仲加杰的妻子诉称,丈夫仲加杰于2000年与工作单位发生经济纠纷,后被单位辞退,自此去向不明,至起诉时未有音信,现仲加杰下落不明已满两年,因此申请要求宣告仲加杰失踪,并要求为仲加杰的财产代管人。西城法院于2013年2月25日作出民事判决,宣告仲加杰失踪,并认定张某为仲加杰的财产代管人。
此后,张某又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五矿公司将分给仲加杰的房子的房产证交给张某。记者在张某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上看到,五矿公司称,仲加杰因挪用公司80万美元货款事发后潜逃,造成公司实际财产损失。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发出红色通缉令,但是一直没有将仲加杰缉拿归案。涉案房屋的产权人是仲加杰,张某不能证明该房产是其合法所有。根据五矿公司的规定,仲加杰的房产证只能由其本人领取,领取时还要缴纳所欠物业费等。 2014年10月,法院以该案不属法院受理范围,驳回张某的起诉。
另据记者了解,2013年12月17日,西城法院对张某申请仲加杰失踪一案再审,并于2014年5月19日作出判决,认定仲加杰涉嫌犯罪已潜逃,仍在追捕期间,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法律条件,因此判决撤销此前作出的宣告仲加杰失踪的民事判决,驳回张某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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