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作家朱维毅历时三年,采访了数百位“北大荒人”、查阅了近万份历史资料,根据史实创作的长篇纪实文学《生命中的兵团》已由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出版。该书描写了20世纪60至70年代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中奉献过热血和青春的众生群像。上至师团级领导、下至未成年就奔赴边疆的知青,还有将生命永远留在黑土地上的牺牲者。以下文字摘自该书。
“罪犯”身边人的描述
2012年8月20日,原兵团54团第一任团长章某病逝于辽宁,享年86岁。5师的上海知青陆建东给我介绍了一篇回忆他的文章,是现居美国的原54团章团长的警卫员、北京知青俞晓阳写的,读来令人感叹。这里节选部分内容如下:
团长是一方的太上皇,38万亩土地,2.8万人的吃喝拉撒睡,革命备战生产,都是他一肩挑。他的军人风度很足,处理事情自信心十足,动不动就发脾气,骂人,让大多数人害怕,少数人又敬又怕。他精力十足。在团部人员修红光湖水库的时候,我白天跟他一天,累得筋疲力尽。到了晚上,他还要从工地带回干部进办公室谈工作。通常我要到管理排打好开水,准备好麻花或面包一类的夜宵,然后就回去睡觉了,不知道他们熬到多晚。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对一号(首长)的感觉只能用“敬畏”二字形容。
突然有一天,兵团颜副司令员驾临54团,召集全体现役干部在小会议室开秘密会议。我们连送水的任务都给免了。晚上,警通排通知我到小招待所陪颜副司令休息,无非是帮他收拾床铺,打点水洗脸洗脚。他临睡前还和我聊了天。当警卫员的第一素质是嘴要严,我没敢造次乱打听。颜副司令员问了问我对团长的看法,我实话实说,不过是诸如能干、刻苦但有时有点“粗暴”之类的话。他没说什么,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对首长要正确对待,首长有优点,也有错误等等。
不久参谋长向警通排传达:团长犯了奸污女知青的错误,已被撤职关进小号(看守所)。晴天霹雳,五雷轰顶!我不敢相信,又不敢不信,连续几天头脑里一点思绪都理不出来。
第一冲击波带来的震荡平息了之后,我开始了一生中最痛苦的经历,那就是自发地去回忆团长的生活细节,还有就是我这个警卫员该对他的行为负什么样的责任。
我想起来他文件柜里时常有知名与不知名的中药,如鹿茸之类,我醒悟到了它们的真正用途。有一次他偷偷溜进卫生队女宿舍,我以为他是想来个微服私访。有一天他把手伸进女知青的棉衣,问人家衣服够不够厚,当时我还为他体贴入微地关心知青而感动。他请知青女排长或女副指导员去夜谈,我背着枪跟着,以为他是在做调查研究,现在我都明白了。
几天后,我们警卫班受命解押团长去师部,听说由师部还要派专人押他去军事法庭。那天我穿着一件皮大衣,腿上横放着冲锋枪,对面是昔日神采奕奕的首长,今日手上带铐的罪犯。他的领章帽徽已被除掉,眼光一直在回避我,双手围住一个红红的烟头,不时拿出来抽一口来抵御寒冷和恐惧……
他离开几年后,我当了兵,驻防地正是他的老家辽宁瓦房店。有一天我在县城的大街上意外地遇到了他,于是我探望了他的家。在和他夫人的谈话中,我读懂了什么是失落,知道了这个家是如何凄切地熬过了男主人服刑的那三年时间。这会儿他在县城的一个工厂上班,当工具保管员。失去了领章帽徽的他,面对着身穿军装的我叹了口气说:小俞啊,我对不起你们!他什么都变了,唯一没变的是抽烟的那股狠劲。后来我再没见过他。
其实他很幸运。他和48团的邵团长都是在1970年被查处的。两年之后兵团又查处了16团的团长和参谋长。那两个人在案发后接受监督改造期间赶上了1973年的全国清查迫害知青的形势,在同样的罪过下,他们被执行了死刑。
旁观者的眼光
知青作为兵团反腐的旁观者,这些问题是怎样呈现的呢?
从下面节选的陈述可以看出,他们只能谈论看到的、听到的和感觉到的,却无法对全局的情况做出判断。这样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印象:这种问题在兵团无处不在。这样的结果是不是值得当年的兵团反腐者们反思呢?
68团的上海女知青史倍放说:“我们团也发生过女知青受迫害的事。有个女孩子和一个老职工司务长一起出去办事,路上被司务长强奸了,因为她反抗,头都被踢肿了。司务长走后,她在半昏迷状态下取出自己的红围巾挥动,被路过的车辆发现。事后那个司务长受到严厉制裁。”
4团的天津知青扈其泽说:“我们的第一任连长姓赵,是个留大胡子的‘66.3’转业兵,少数民族,他对有姿色的女人都不肯放过,特点是‘5分钟完事儿’。这家伙先后搞了5个女知青,外带3个职工家属。事情败露后,团里开会批他,他抽着烟一言不发。审查期间团里撤了他的职,让他赶马车,把受害的女知青都调走了。审查结束后,他被判刑劳改。此人现在已经死了。”
52团的北京女知青陈文慧说:“有个姓张的北京男知青是卫生员,晚上见政委在自己屋子里和女孩子聊起来没完,就直通通地来了一句:政委,你让她们走吧,我要睡觉了。结果他转天就干不成卫生员了。当时只要不下大田,都是好活儿,小张就因为一句话不会说,把好活儿丢了。”
24团的佳木斯知青赵立民当年在团组织股,参与过几起“迫害知青”案件的处理。
“我处理过29连副连长和一个天津女知青的事。这个副连长是山东人,是有家属的老职工。那个天津女知青在下地搞统计时,两人就搞上了。24连的余连长是从山东支边来的,他在和一个哈尔滨女知青苟且时,因为不能勃起,那女的还骂他没用。调查他的时候,我们让他留在团部不许回家,派警通排的两个战士看着,刚和他一讲政策,他就全招了,然后我们又去和那个女知青谈。材料整理出来后,我向团政委做了汇报,政委的脸很阴沉,听完后嘱咐我:以后写这种材料时不要交代具体情节,像黄色小说似的,太难看!
“经我调查的所有迫害女知青事件,原因都是双方面的,没有女方被男方强奸的情况,但处理时,收拾的都是男方。对这种事要历史地看、人性地看。历史地看,就是说女知青年轻,远离父母,缺少社会经验,通常又是男方的下级,属于弱势一方,男方对这种不正当的性行为应该负主要责任,而且当时对这种现象不加制止也确实不行。人性地看,就是说这种事是两厢情愿的个人行为,视为罪行并且都怪一方是不合适的。1968、1969、1970年这三年很少有这种事,为什么到1970年以后就多起来了呢?因为知青成熟了,高中生都二十三四岁了,到了有性要求的时候了。在这时,教育知青们如何处理男女关系就成了一项需要重视的工作。但那时谁敢公开谈感情和性生理啊?我们团3连在厕所里曾发现过弃婴,一查,是个外号叫‘狗熊’的北京女知青生的,她生了孩子又不敢说,白天照常上班劳动,那身体得受多大伤害啊!‘狗熊’是和她的知青男友做的这件事。当时男知青如果做了这种事,叫作‘违法打井’,并不受刑事处罚,但多半要影响前途,提干、入党、上学的机会就轮不到他了。”
“对性知识的启蒙教育,是兵团时期抓知青管理中的一个问题,在那个年代也不可能。军人的办法很简单,第一是规定纪律、加强监督,第二是为适龄男女知青提供成家的条件,太简单化了一点。我和政委下连队时,他只要看见一男一女在天黑时单独结伴行走,立刻就停车干涉:这还得了!出了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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