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9月30日电 中共广东省纪委30日通报,广东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通报称,经中共广东省委同意,中共广东省纪委日前对广东扶贫基金理事会理事长、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黄柏青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巨额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根据有关规定,经中共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柏青开除党籍处分;经广东省监察厅报广东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据悉,黄柏青历任广东省惠州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厅长,官至正厅的黄柏青于4月29日被中共广东省纪委宣布查处。
广东省检察院于8月4日以涉嫌受贿罪对黄柏青决定逮捕,案件侦查正在进行中。
《广东党风》杂志此前发文披露,据黄柏青本人交代,其于逢年过节收受广东省水利厅、省属有关企业、惠州市党政官员与社会老板贿赂、礼金近2亿元人民币。黄柏青与妻子陈某形成了丈夫权力运作、妻子大肆索贿的腐败链条。如果有一年行贿者没有“纳贡”,陈某还会觉得奇怪。
2006年,黄柏青调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不久后升任水利厅厅长。《广东党风》杂志称,黄柏青到任后往往把重大工程如“分猪肉”般在多个关系人间分配。黄柏青通过为企业在获取水利建设工程、电站特许经营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敛财近亿元人民币。与他的前同事、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一样,黄柏青还为采砂老板充当“保护伞”,导致东江非法采砂行为持续时间长,超采超量严重。
黄柏青还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常委,并帮儿子黄某运作当上第十二届广东省人大代表;取得香港户口的黄某还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替父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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