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组织调查时的袁菱。(四川省纪委供图)
原标题:她卸掉了自己遵规守纪的“刹车装置”
——四川省蓬安县委原书记袁菱违纪违法案剖析
2001年7月,34岁的袁菱从西南石油学院选调到四川省西充县任副县长。那个时候,她满怀憧憬,立志要干一番事业,对腐败分子充满鄙视。她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会因为腐败,站上法庭的被告席。
2015年7月10日,袁菱泣不成声。这一天,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行贿罪,她被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受贿赃款4052万元被依法追缴。
14年弹指一挥间,曾经的廉洁楷模居然沉沦到自己都不敢认的地步。袁菱的忏悔撕心裂肺:“我是怎么变成了今天这副贪婪金钱到疯狂而又怪异的丑恶模样?”
过去与现实的对比让人唏嘘不已。袁菱初入政坛的誓言仿佛犹在耳旁,可她却已背弃自己、背离组织,成了“被人戳脊梁骨”的腐败分子。
是什么让她初心泯灭,一错再错?又是什么让她变成了自己曾经最痛恨的人?袁菱案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思考。
1、曾誓言“同流不合污”
袁菱的忏悔:(从大学被选调到西充后)我当时听说有些基层干部不严格要求自己,在经济上容易出腐败问题,我就暗暗给自己定下了“同流不合污”的行为准则。
案情回顾:袁菱,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1988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此后进入西南石油学院任教,2000年任西南石油学院团委书记。2001年进入政坛,历任西充县副县长,西充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7年任蓬安县委副书记、县长,2011年任蓬安县委书记。
2001年是袁菱人生中的关键一年。这一年,她离开工作了13年的大学校园,带着组织的厚望担任西充县副县长。
新的工作岗位带来了新的环境,也给袁菱带来了新的体验。比如,在大学时,过春节没有人送“红包”,到县里工作后,送的人多了起来。
对此,袁菱一开始很不适应——收的话怕违反纪律,不收的话怕显得不近人情,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完全没有了大学校园的那种简单、轻松的工作感觉”。
几经纠结,袁菱还是决定“同流不合污”,不开这个口子。起初,她也的确做到了。
南充市一位熟悉袁菱的干部表示,袁菱早年在廉洁自律上非常讲究。2002年底的一天晚上,一个干部给她送了1万元,当时她和老公带着儿子开车去追,追了几里路去退钱。
“当时的我不仅是不敢收钱,而且从内心也是不愿意要的。”袁菱说,对于拒绝收钱,退还给别人的钱,她还给自己定了一个“退钱不过夜”的规矩,目的就是不给自己机会去犹豫。
◉点评
没有人生来就是腐败分子,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好人也会变成坏人。袁菱就是典型的例子。她初入政坛时对腐败深恶痛绝,有洁身自好的自觉,如果能坚持下去,未尝不能干一番事业。可惜的是,她的信念并不坚定,一旦觉得廉洁“吃不开”,就开始瞻前顾后,价值观随之“调整”。值得反思的是,这个过程中,随着她职位的逐渐升高,制度和监督对她的约束力没有增强,反而逐渐减弱。
“我们选的干部,开始的时候都很优秀,为什么后来有的却成了腐败分子?”办案人员的疑问再次凸显出改进制度和加强监督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邓小平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袁菱案告诉我们,对于干部,不仅要严于初始,更要严于过程、贯彻到底,职位越高、权力越大,监督越要严格、越要透明,这样才是对干部真正的爱护。
2、价值观变成“适者生存、不适者亡”
袁菱的忏悔:(收送“红包”)我参与其中,或看或做,收收送送,渐渐地忘记了自己暗暗定下的“同流不合污”的行为准则,而践行着“适者生存、不适者亡”的行为方式。
案情回顾:有一次,袁菱的一名部下来到她办公室,寒暄几句后,这名部下拿出一个装着1000元现金的信封,一边递给她一边说:“本想买点礼物,又不知道买啥。”
袁菱很坚决地把信封推了回去,并且亲自塞回这名部下的包里,两人都很尴尬。这名部下原本和她走得很近,这次之后,开始有意无意地疏远她。
对此,袁菱耿耿于怀,觉得这件事处理得不好,因为一个“红包”,失去了一名部下的“信任”,得不偿失。
而在县里工作一段时间后,她逐渐意识到,逢年过节互送“红包”似乎是个“平常事”,“好像已经成为工作中的一个内容、一个任务”,大家见怪不怪,不收不送反而显得另类。
于是,袁菱开始尝试着“改变”。她对“红包”不再排斥,或看或做,或收或送,不仅不以为耻,反而渐渐“如鱼得水”,胆子也越来越大。
“感觉必须用钱维系、保持、勾兑各方面关系,否则,辛勤工作得不到认可,想进步也没有人支持,民主推荐也得不到多少票。”袁菱落马后忏悔说,不管是收还是送,自己都毫无敬畏之心、胆怯之意,在打点各种关系过程中,早就把过去的准则抛到了脑后,而开始践行起所谓“适者生存、不适者亡”的行为方式。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