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解释: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围,派出所不知情。因此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实际居住地证明
解释: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
保险事故证明
解释: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派出所无法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
人员失踪证明
解释: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
解释: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有报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解释:现实表现证明属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房产情况证明
解释: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解释:任何劳动者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的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因此,派出所对个人持调查表的不予出具证明。
出生地“四川重庆”
男子广东办证遇难处
昨天,广州日报报道了一则关于出生地为“四川省重庆市”的男子如今办证遇到难处的新闻。
家住广州的曾先生出生在重庆,由于出生在重庆直辖前,因此,户籍资料上的出生地显示的是“四川省重庆市”。到底是四川还是重庆?曾先生在办理港澳通行证业务时,就遇到了难题。最后,曾先生折腾了许久,只能在出入境系统的表格上将出生地改为“四川省”,这才得以顺利办证。
在1997年之前出生的重庆人有很多,他们会遇到类似的问题么,又应该到什么地方修改户籍资料呢?
重庆警方介绍,修改户籍资料应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修改,但类似曾先生这样“被卡”的情况,却少之又少。“因为如今办证核对身份信息等情况时,都是人工核对。只要身份信息正确,无论出生地是‘重庆市’还是‘四川省重庆市’,工作人员大多会理解,不会刁难。”不过民警也提醒,如果市民担心自己的户籍信息有出入,在办证时遇难题,可尽快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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