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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抢事件屡见报端,就本报报道来说:
去年9月2日,晋江市区晋光路,一辆装有20多吨饮料的重型货车,拐弯处刹车致10多吨饮料撒落,遭路人哄抢。
去年6月13日,沈海高速泉州段一货车侧翻,所载鲍鱼散落路面,前来围观的附近村民趁火打劫,哄抢起鲍鱼。
去年4月17日,一辆载6000多件酸奶的货车,从广东运往泉州,路经漳州时,发生侧翻,一个小时内,2000多件酸奶被村民哄抢。面对指责,有人竟喊称“不抢是傻”。(海都记者 陈邵珣 谢向明 文/图)
同题报道:
受天文大潮影响,昨天下午惠安东岭海边退潮出现罕见低位,紧接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附近村民发现一私人承包的油蛤养殖地裸露出来,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地,来自惠安东岭、涂寨、山霞、崇武、东桥、小岞、净峰等7个镇近2000名群众,陆续骑着摩托车赶到海边哄抢油蛤。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东岭镇政府党委机关干部、相关村委干部和东岭派出所、东岭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劝阻,但收效甚微。截至昨晚8时涨潮,哄抢群众才慢慢散去。
私人养殖的油蛤遭抢挖
从昨日下午3时许开始,因受天文大潮影响,退潮出现罕见低位,位于惠安东岭镇西埔村和彭城村海边的一私人承包的油蛤养殖地裸露出来,一场油蛤哄抢“大赛”随即在海边展开。
养殖地离岸边有1公里多,不断有群众骑着摩托车赶到海边,他们将车停在沙滩上,然后提着网兜和篮子,奔跑着赶到滩涂挖油蛤。前来抢挖油蛤的,有的还是一家子。
哄抢者来自周边七镇
哄抢一直持续到天黑,记者了解到,先是有当地村民发现裸露的油蛤养殖地,而后消息不胫而走,越传越远,前来哄抢的人也越来越多。
据悉,哄抢群众来自附近的东岭、涂寨、山霞、崇武、东桥、小岞、净峰等7个镇,约有2000人参与其中。
哄抢事件发生后,东岭镇党委机关干部、相关村委干部和东岭派出所、东岭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因为参与人数相当多,他们不断劝阻,但收效甚微,根本没人听。
截至昨晚8时许,海水涨潮,哄抢的群众才逐渐散去。
此前退潮也曾发生哄抢
该油蛤养殖地为私人向西埔村和彭城村委会承包,面积约500亩,此前遇到退潮水位较低时,也发生类似哄抢,但参与的人较少。
昨日,承包养殖的老板外出,现场只有雇来的工人,面对哄抢无能为力。目前哄抢造成的具体损失还无法确定。
【律师说法】
哄抢违法 勿存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
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倩雯表示,哄抢不仅违反道德也违反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然,该罪只针对首要分子、积极参加、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人。
“哄抢,侵权是肯定的,但是聚众哄抢,涉及的人太多,常常遭遇追责难的问题。”张律师表示,要遏制聚众哄抢,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哄抢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追查到底,彻底打消参与者的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并将处理结果和处罚结果公之于众,让群众知道哄抢不仅违反道德,也违反法律,参与哄抢就必须受到惩罚。
【相关报道】
惠安东岭海边退潮千人抢挖油蛤
泉州晚报社APP-泉州通7月3日讯(记者王金植) 昨日下午3时许,惠安县东岭镇附近海面退潮出现低位,一养殖基地的油蛤裸露出来,引起近两千人抢挖油蛤。
该养殖基地位于东岭镇西埔村和彭城村的海边,因受天文大潮影响,退潮出现低位,养殖的油蛤裸露出来。油蛤十分肥美,附近村民一传十十传百,引来东岭镇、崇武镇、山霞镇、涂寨镇、东桥镇、小公式镇、净峰镇等7个镇近两千人来抢挖。
考虑到这些人的安全,当地党委政府干部及派出所民警前往劝阻,但效果甚微。直到昨晚8时多,海水涨潮,哄抢的群众才散去。
据介绍,事发时,承包养殖的老板不在泉州,只有雇的工人在场,具体损失多少暂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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