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岳西。
负债近13亿元之后,温州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陈岳西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跑路美国。由于他的出逃,曾引起平阳“官场地震”,当地10名官员先后落马,其中包括原平阳县委常委、鳌江镇镇委书记陈某(副县级)。归案后,陈岳西的一举一动均受当地舆论关注。此前,陈曾作为关键证人在相关官员的受贿案庭审中作证。
澎湃新闻12日从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陈岳西有期徒刑5年半,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陈岳西,62岁,浙江台州温岭人,拥有平阳泰宇、四川泰丰、衡阳泰宇等3家房地产公司。温州平阳县泰宇房开公司系1999年陈岳西与他人共同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陈出资90%为公司实际控股人。2011年,受民间借贷危机和房产调控政策影响,平阳泰宇陷入困境,旗下“泰宇花苑”成为“温州第一烂尾楼”。而陈岳西本人也在2012年7月携带4亿元预售款出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间,陈岳西以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平阳县鳌江镇“泰宇花苑”楼盘工程建设需要资金为由,通过朋友之间相互传递信息等方法,按月利率2%至4%的高利息向社会不特定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达人民币2亿余元,且对吸收资金的辐射面不断扩大不加限制、不作控制,还以各种理由向他人借款。后因资金链断裂,陈某于2012年7月逃往美国洛杉矶,于2014年投案。2008年下半年,陈岳西通过他人伪造了8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平阳泰宇的名义向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申请到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尚欠贷款人民币74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岳西作为单位直接负责主管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又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骗取贷款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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