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女导游对不购物游客大骂的视频刷翻了微博和朋友圈,这两日又出反转性消息,导游道歉但觉得自己很委屈:那本来就是购物旅游团,社交网络上更是晒出游客当时签订的合同。
笔者倒是有些诧异,为什么旅行社会和游客签下“1元合同”?游客要是不购物,风险岂不是太大?果然,旅行社这次亏大了:
更 “冤”的是,国家旅游局将这场闹剧认定为低价旅游惹的祸,而且这也并非国家旅游局第一次对低价旅游说“不”了。可见不论是OTA在线旅游网站还是线下旅行社,低价团都是不合规的存在。新旅游法在2013年10月1日施行,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组织低价游,不得诱骗旅游者而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