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刘汉而言,无论是其生意所涉及的范围,还是个人所拥有的财富,在当今世界,都不算一等一的,像比尔·盖茨、巴菲特等人的野心,恐怕远远要超过刘汉。可为什么前者人头落地,而后者却不仅安然无恙,反而备受世人尊敬,成为财富偶像呢?
刘汉等人伏法后,其临终忏悔也于近日被媒体公开。回顾命运起伏,刘汉总结说:“我这辈子就是想得到的太多,换句话说就是野心太大!”而当被问及“如果从头来过,你会选择怎样的生活”时,刘汉说:“只要能跟亲人们生活在一起,能时时照顾他们,哪怕摆个小摊子,做点小生意,我也愿意。”(《楚天都市报》2月10日)
刘汉的这番临终自白,令人不禁联想到秦相李斯。据《史记》记载,(秦)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如果说,司马迁将李斯之死归咎于其“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反而“阿顺苟合,废适立庶”,可谓一语中的的话,那么刘汉这一番“野心太大”的人生总结,在我看来则并未点到根子上,甚至还有些偏颇。
不可否认,在中文语境中,野心向来是个贬义词,说人“野心太大”更是极端负面的差评。但粗通西文的人都知道,野心一词在英语里叫做“ambition”,而“ambition”的另一个中文解释则是雄心。说起来,雄心与野心原本就是一体两面的孪生词,说人好时便说是“雄心壮志”,说人坏时则选用“野心太大”。但刨去两词背后的主观道德因素,应该看到,但凡在事业上取得不俗成就的人物,大多颇具“野心”。
事实上,就刘汉而言,无论是其生意所涉及的范围,还是个人所拥有的财富,在当今世界,都不算一等一的,像比尔·盖茨、巴菲特、马云等人的野心,恐怕远远要超过刘汉。可为什么前者人头落地,而后者却不仅安然无恙,反而备受世人尊敬,成为财富偶像呢?在我看来,这中间的差异,不在于两者的野心孰大孰小,关键是他们实现野心的方式和路径,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
比尔·盖茨、巴菲特、马云等为何受人尊敬?因为他们是凭借自己的聪明智慧,通过技术革命,以增进人类福祉的方式发家致富的。而刘汉呢?其资产不是通过与官勾结、垄断而得,便是靠打打杀杀、巧取豪夺而来,在其财富积累的道路上,洒满了他人的血与泪。这样的“企业家”,无论是对同行还是对整个社会,都不啻为一颗毒瘤,若不及早根除,势必贻害深远。
换言之,倘若当初刘汉也能够像盖茨等人一样,在法律的框架内,按照市场的规则来做生意,那么无论他的野心有多大,13亿人口的中国市场,70亿人口的全球市场,都一定能够容得下。不仅容得下,甚至还会对他的“野心”报以掌声,何至于像现在这样,既丢了性命,还遗臭万年?
遗憾的是,就是这么一个并不深奥的道理,刘汉却至死都没有搞清楚。而且不仅刘汉没有搞清楚,许多像刘汉一样,至今仍痴迷于做“红顶商人”“黑吃黑生意”的人恐怕都没有搞清楚,这不能不说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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