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5日消息,新疆青河县一牧民上周意外捡到重7.85公斤公斤左右的一块狗头黄金,称这块黄金酷似中国地图。捡到这块狗头金的主人是一个牧民,生活并不富裕。今年不料收获了这块7.85公斤的天然金块。据说发现时,这块大金块几乎就是裸露在地面上的。住在牧民定居房中的别热克·萨吾特一家这几天家中亲朋好友盈门,都想一睹这难得一见的奇物。据中新网
家住新疆青河县阿尕什敖包乡的牧民别热克·萨吾特,最近捡到了大宝贝—一块重7.85公斤的狗头金。这宝贝该不该归他,各种说法都有。
从古今中外的法律或惯例来看,狗头金应归牧民所有。捡到造物主遗留的无主之物,从来都是归拾得者所有,这叫做物权的“先占取得”原则。这一原则得到中国历朝律法与现代西方国家立法的承认,这完全符合人们基于日常经验所建立起来的理性与感受。
进展>
当地加强安保 牧民躲起不见
最近,新疆哈萨克族牧民别热克·萨吾特捡到“狗头金”的新闻在网上持续发酵。
近日,网上又传出当地政府花500万元从牧民手中收走“狗头金”一事,记者联系了青河县政府,当地宣传部表示这一信息是虚假的。此前,确实有人曾打算用300万元来买这块狗头金,但是牧民要价500万元,最终没有达成协议。
由于归属问题难以确定,如果属于国家,私自卖掉将会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别热克·萨吾特目前只能等待调查结果出来。
目前,青河县政府正在召开协调会来最终断定“狗头金”的归属问题,调查结果将全面回应网民关切。
另外,有媒体称别热克·萨吾特“消失”了。据了解,因为“狗头金”一事,别热克·萨吾特接到了很多电话,有国内媒体电话采访的,有研究矿产的专家来电话咨询的,还有珠宝商家打听消息想收购。因此别热克·萨吾特不得不关掉手机躲了起来,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失”。
事件回顾>
1月30日,一位哈萨克族牧民在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境内发现了一块重7.85公斤的狗头金。据当地史志办工作人员称,这是迄今为止在新疆发现的最大一块狗头金。
2月5日,国内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引发舆论关注。
2月6日,青河县文物局表示,无论是文物还是矿产,捡到都要上缴国家。而有法律专家表示,狗头金是无主物,应该归发现者。
2月7日,青河县组织国土、矿产、公安等多部门联合调查组前往阿尕什敖包乡牧民家了解查看。
2月8日,青河县文物局回应称,“已确定该物不属于文物”。
2月9日,青河县官方回应称,牧民捡到天然金块一事属实。已安排当地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牧民的安全保护,并建议牧民对该疑似“天然块金”进行鉴定,政府愿意提供鉴定相关服务。
相关>
上交楚国青铜剑奖500元
发现天价乌木奖7万元
2011年3月,陕西洛南县寺坡镇村民雷军政在耕地时捡到一块斧状的石头,一直放在家里,其间有人想购买,都被他拒绝了。去年11月,镇上搞文物普查,经专家鉴定,这把石斧是西周时期的,有一定考古价值,雷军政便主动上交,获得洛南县博物馆100元奖励。
2014年10月26日,陕西丹凤龙桥水泥有限公司员工李磊在作业时,在黏土堆里发现一把古剑,他将这件宝贝交给了丹凤县文物部门。丹凤县文物部门考证,这把剑为战国时期楚国青铜剑。为此,文物部门为李磊颁发了荣誉证书并奖励500元钱。
2012 年春节,四川彭州市通济镇麻柳村17组吴高亮家附近,发现埋藏于地下的一批乌木,经鉴定树种为秋枫,估计市场价值上千万。吴高亮自称发现者,并雇来挖掘机挖掘。2012年7月,彭州市国资办正式答复:乌木归国家,奖发现者吴高亮7万元。吴高亮提出这批乌木价值在2000万左右,按照相关法规应该奖励自己 400万。2013年6月1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成都市中院一审裁定,驳回上诉。
2014年10月,陕西发现的战国青铜剑。
国外捡到文物咋奖励?
他山之石>
西方国家很早通过法律赋予了对遗留物、埋藏物、隐藏物等发现人的报酬请求权,并明确了奖金应占总值的比例。
美国各州都对文物发现者有明确的奖励比例。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家一般规定,当埋藏物的发现者和埋藏物的土地所有权为同一人时,埋藏物全部归发现者所有,当埋藏物的发现者与埋藏物的土地所有权为不同的人时,由双方均分。
按照英国1996年制定的《宝藏法》,被确定为“宝藏”的物品必须有至少300年历史,而且必须含有10%的黄金或者白银。通常,这些宝藏最后会由大英博物馆收藏,只要博物馆按市场价格向发现者和土地所有者购买即可。
2009年7月,考古爱好者特里·赫伯特在英国中部一个牧场发现了一座宝藏。它被埋在地下已1300年之久,包括至少650件黄金制品和530件银制品。媒体报道称,最终这批宝贝被售给了一家博物馆,所得收益由赫伯特和他的农场朋友平分。据新华社、央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