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于幼军
北京1月14日电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主任鄂竟平14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南水北调办副主任于幼军已到退休年龄卸任,新副主任将在20天内到任。
人社部官网14日公布了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名单。其中提到,免去于幼军南水北调办副主任职务。
对此,鄂竟平称,于幼军为班子成员中年龄最大的,已到了退休年龄。
公开资料显示,于幼军1953年1月出生,曾任深圳市市长,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等。2007年当选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2011年出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
事实+
于幼军主要经历:
参加工作后,历任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副所长;
1986年8月任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86年11月任广州市东山区委书记;
1990年3月任广州市天河区委书记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2年11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3年3月任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1994年8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0年4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深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同年6月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5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
2003年6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2005年7月任山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
2006年1月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7年当选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07年9月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2010年12月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于幼军曾被撤职
2008年10月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于
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
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于幼军此前曾担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山西省委
副书记、省长等职。被撤销中央委员职务时,于幼军时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留党察看是仅次于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留党察
看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受到留党察
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
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2010年12月,于幼军被任命为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复出”政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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