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被告人齐全军在法庭上。新华社发
2010年的“8·24”伊春空难致44人遇难、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该次空难被国务院调查组认定为责任事故。昨日上午,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对我国首例重大飞行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机长齐全军犯重大飞行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齐全军成为我国首个因空难而获刑的飞行员。多名幸存者和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空难多因一果,不能仅判一名飞行员担刑责,应进一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法庭宣判
齐全军犯重大飞行事故罪
昨天上午9时,身穿军绿色毛衣的齐全军被法警引入法庭听宣。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8月24日晚,齐全军担任机长执行河南航空E190机型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客运航班任务,朱建洲(事故中死亡)担任副驾驶,二人均为首次执行伊春林都机场飞行任务。该航班共搭载91乘客、5名机组人员。
8月24日20时51分,飞机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起飞。21时10分,机组首次与伊春机场塔台取得联系,塔台管制员向机组通报,着陆最低能见度为2800米。按照河南航空《飞行运行总手册》,首次执行伊春机场飞行任务,应将着陆最低能见度增加到3600米,但机组没有执行该规定,而是继续实施进近。
21时37分31秒,飞机穿越最低下降高度440米。按照我国民用航空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规定,当飞机到达最低下降高度,在进近复飞点之前的任何时间内,驾驶员至少能清楚地看到和辨认计划着陆跑道的目视参考,方可继续进近到低于最低下降高度并着陆。但此时,飞机仍然在辐射雾中,机组未能看到跑道。
21时38分05秒至08秒,飞机无线电高度自动语音连续提示飞机距离地面高度。此时机组始终未能看到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须的目视参考,没有采取复飞措施。
21时38分08秒,飞机在位于伊春机场30号跑到入口外跑道延长线上690米处坠毁。
事故发生后,齐全军未履行机长职责擅自撤离飞机。机上幸存人员分别通过飞机左后舱门、驾驶舱左侧滑动窗和机身壁板的两处裂口逃生。
法院认为,作为当班机长,齐全军违反航空运输管理有关规定,违规操纵飞机实施进近并着陆,致使飞机坠毁,造成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故判处齐全军有期徒刑3年。
齐全军在法庭上表示,尚未确定是否上诉。
机长供述
我没看见跑道,大脑一片空白
判决书显示,齐全军在其供述中称,事故发生前,最开始他获知的天气标准是够条件的。进行进近准备,伊春塔台开始给他的是12号跑道指令,后来管制员又称,12号跑道雾太大,就改为30号跑道。
齐全军称,飞机转过弯后,他隐约能看到跑道灯,后来正常减速,改自动驾驶为人工操纵。在着陆过程中,他感到有云,当飞机进云后,因为灯光在屏幕上有反光,自己看不到外面的情况,等飞机降落到最低下降高度时,也没看到跑道,“我以为是薄薄的雾,能穿过去,也考虑到返航会给公司、乘客造成不便,就想试一下,就违反规定操纵飞机穿越了最低下降高度440米,也没把飞机拉起来或平飞”。齐全军称,他没有减小下降率,当高度语音提示时也没看见跑道,大脑一片空白,最后导致飞机坠毁。
齐全军称他记不清是怎么离开的飞机,有一点印象是离开飞机后就躺在了地上,没有组织救援。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