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乌鲁木齐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以及《乌鲁木齐市查处违法建筑条例》,并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批后颁布实施。
通过的《乌鲁木齐市查处违法建筑条例》规定,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实行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由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和城乡、国土、公安消防、水务、农牧、住房保障、建设、工商等有关部门参加。
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将在2015年1月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会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审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等。
当天,会议还任命马宏伟为乌鲁木齐市副市长,陈新平为乌鲁木齐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张自敏为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局长,以及通过其他同志任免决定。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阿不都热依木·阿不力孜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隋吉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尔肯·艾比布拉、马雪峰、安征宇、木合买提·巴巴胡麻尔,副市长樊新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兆刚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新闻加点料
背景知识:黑袍不是新疆维吾尔族的传统服饰
2013年7月亚心网援引一位社科研究工作者祖木来提·阿不力克木的来信称,今天,我常常在大街上看到一袭黑袍、黑纱遮面的维吾尔族女子。她们不只是遮住了美丽的头发,甚至完全看不到眉眼。看到这些,我以及身边的许多人都不禁产生了诸多疑问:这种在阿拉伯地区常见的服饰为何出现在新疆?这种我们的祖先未曾接受的“舶来品”,为什么穿在了21世纪新疆维吾尔族女性身上?
历史上,虽然我们维吾尔族选择了信仰伊斯兰教,但并没有在服饰传统文化中完全盲从伊斯兰教对于服饰要求,而是保留并发展了自己的传统服装文化。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地理环境气候和生产方式差异而决定的,以农耕为主的维吾尔族,如果选择了长袍和蒙面,就无法在农田里劳动。这与在干旱沙漠地区从事贸易的阿拉伯人是不同的。因此说,吉里巴甫服(黑袍)不是我们维吾尔族的传统服饰。
维吾尔族妇女有自己非常传统的服饰与着装习俗,而且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比如艾特莱斯丝绸裙、金丝绒花帽、各种刺绣的衬衫和各种艳丽的头巾以及老母亲的白纱巾等等,都是维吾尔族妇女特有的着装与服饰特点。在时代与社会不断得到发展与进步的今天,身穿黑长袍、蒙面的有些妇女成群结队的出现在大街小巷,一些地方呈现出使我们维吾尔妇女传统的服饰文化严重倒退的景象。
热依汗·哈斯木说:《古兰经》中认为的"羞体"主要是指妇女头发、脖项、胸部等,并不包括脸庞,没有要求穆斯林妇女必须蒙面,着吉力巴甫服是与伊斯兰文化格格不入的、十分落后的一种陋习,我们不能允许这种思潮或观念影响我们对国外和其他民族先进文化的学习,阻碍我们接受新鲜事物,更不能允许这种落后的文化毒害我们的青少年。我们为什么要抛弃自己优秀的民族传统服饰,而要回到中世纪那种落后的习俗呢?这种落后的着装习俗与行为是与我们的传统文化习俗格格不入的,是违背我们本身的传统文化的。
维吾尔族人从不戴黑纱,留络腮胡子
去年7月,新疆日报发表文章称,新疆维吾尔族的祖辈从不曾戴黑面纱生活,穿黑袍走路,年轻的小伙也从不曾留着大络腮胡子。
全国十大杰出母亲、75岁的热依汗·哈斯木说: 现在一些妇女由于对我们的民族服饰缺乏正确的认识,出现了抛弃自己传统的民族服饰,而身裹黑色长袍、只露出一双眼睛的情况。在我们身边经常能见到紧裹全身、黑纱蒙面的妇女,使我们感到困惑和不安。还有人竟然让未成年的少女和女孩子也穿上这样的服装。同时,在社会上也出现了身穿黑长袍、裹着脸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拐骗、贩卖儿童的情况。在这以前我还从没见过身穿黑长袍、蒙脸的妇女。
面纱、黑袍被极端分子当做对抗政府标志
吉里巴甫服的出现主要源于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一方面"三股势力"通过这个手段,在社会上来强化人们的宗教身份意识,用异类的标识或身份符号,用黑暗的面纱来扭曲人们的心理,刻意地制造隔膜和距离感,以达到渲染宗教极端主义的氛围;另一方面则有目的地混淆民族文化与宗教文化的关系,逐渐磨灭人们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切割与中华文化的关系,否认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最终达到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目的。对此,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决不能让他们的企图得逞。
2014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迪丽娜尔·阿不都拉说,当前在新疆有些地方,宗教极端分子要求妇女穿黑色罩袍,宣传老百姓不许唱歌跳舞,甚至婚礼上也不许唱歌跳舞,这是对维吾尔传统文化的极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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