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有读者向华商报反映,丹凤县园林绿化管理所3名职工入职两年多,未见其上过班,其中1人为丹凤县林业局局长马某的爱人。对此,丹凤园林绿化管理所回应称,3人是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工作人员,长期值夜班。丹凤县纪委称将调查此事。
反映
没见上班 工资照领
丹凤县园林绿化管理所职工王静(化名)称,她是某企业下岗职工,2012年通过丹凤县公益岗位招聘进入到县园林绿化管理所上班,当时一块进入县园林绿化管理所上班的有20人。在单位工作两年时间,几乎所有的同事都熟悉,但却从未见过贾某、赵某、陈某3人上班,而且这3人工资却照领不误。
她称,之所以肯定这3人已入职,是因为之前单位工资都是发放现金,见过3人来领过几次。后来工资通过银行卡发放,就再未见过3人。
据一位知情人透露,贾某、赵某原来是公安系统干警,由于犯过错误被开除了,进入到县园林绿化管理所,而陈某是县林业局领导家属,他怀疑贾某、赵某、陈某长期 “吃空饷”。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丹凤县城北新街西段,几名工人正在修剪街道树木,一名正在干活的工人称,他们是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的职工,华商报记者询问贾某、赵某、陈某是否在该单位上班,该职工称,听说过贾某、赵某、陈某3人名字,但在单位未见过上班。
该职工介绍,他是2012年7月进入单位的,一个月工资900元,政府给缴纳三金,工资不高,但在县城生活够了。
随后华商报记者上前询问现场几名女工作人员,她们异口同声表示,“不知道,没听说过此事。”
探访
值夜班 但不排除不上班
对于知情人反映的“吃空饷”一事,丹凤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长陈杰称,贾某、赵某、陈某确实是他们单位的职工,贾某、赵某原来在公安系统工作,陈某是县林业局局长马某的爱人,3人不是不上班,而是长期值夜班。
陈杰称,贾某、赵某、陈某均是2012年进入单位,入职后贾某、赵某被安排值夜班,在街道上巡逻市政设施。陈某由于懂电脑知识,负责中心广场电子屏播放等工作,去年请假一个月后,重新安排其上夜班,在城区街道巡查市政设施,对于这些情况,单位其他同事可能不知情,所以存在误会。
当华商报记者询问值夜班的人员上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工作量应该如何考核?陈杰称,值夜班的工作人员平均上班时间是5小时,也不用到单位报到,按照划片区管理,每名值夜班人员负责各自片区夜间巡查,一周来单位汇报一次,平时如果发现问题可及时电话联系。
“我们也对值夜班的人员进行抽查,但也不排除他们不上班的可能性。”陈杰说。
回应
县纪委表示会进行调查
昨日,丹凤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人员向华商报记者提供的一份公益性岗位人员实名信息册显示,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有20名公益岗位人员,其中包括贾某、赵某、陈某。3人都是2012年7月进入岗位的,其中赵某、陈某是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进入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的,贾某是以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进入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的。
昨日,丹凤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室王姓负责人称,县纪委对“吃空饷”一事高度重视,曾多次发文件严明纪律。对于群众反映的丹凤县园林绿化管理所贾某、赵某、陈某长期“吃空饷”一事,随后纪委会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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