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资料图
新华社发布客户端记者获悉,10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公开资料显示,邹碧华,男,1967年1月生,江西奉新人,汉族。
现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1984年—1988年在北京大学经济法系就读,1993年通过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系硕士生考试。
1999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1988年进入上海市高院经济庭,从事书记员工作。
1993年成为助理审判员。
2001年成为审判员,并调至市高院研究室工作。
2002年担任研究室主任助理,2003年担任研究室副主任。
2003年10月,担任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2005年6月,担任市高院民二庭庭长。
2008年7月任长宁区法院院长。
2012年10月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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