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阳官方开给河南省绿洲园林有限公司的保证金票据
向地方政府讨债有多难?胡宏欣如今是深有体会。
按照合同,河南沁阳官方应退还包括他的公司在内四家企业共2000万保证金,但沁阳官方迟迟不给答复,直到最后胡宏欣从沁阳住建局局长处得知保证金已被市政府挪用。
四家施工企业又到沁阳市政府静坐、打横幅,进行“围堵式”讨债,结果被警方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
澎湃新闻致电沁阳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未归还保证金一事,四家施工单位负责人已来反映过多次,“住建局那边更了解情况。”
沁阳住建局副局长廉志刚则告诉澎湃新闻,未及时返还保证金是因为市里财政紧张,“市里也正在想办法解决。”但他未正面回应保证金是否被市政府挪用的问题,只是含糊地表示自己不清楚具体情况。
11月8日,澎湃新闻又致电沁阳市市长热线,对方表示一两天内会给答复,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接到任何回复。
澎湃新闻还多次联系担任焦克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的常务副市长栗爱民以及住建局局长李云森、市委书记魏新洪,但他们的手机一直未能接通,也未回复短信。
2013年11月,河南省绿洲园林有限公司等四家施工企业在河南省沁阳市焦克路绿化景观工程四个标段的招标中取得施工资格。
据沁阳市焦克路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显示,该工程招标人为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沁阳住建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河南省绿洲园林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胡宏欣告诉澎湃新闻,“我们四家均与沁阳住建局签订了施工合同,投标时缴纳的500万保证金转为履约合同保证金,四个单位共缴纳保证金2000万元整。”合同还约定,各标段的工程完成量达到500万元时,该保证金予以退还。
胡宏欣表示,四家施工单位于2014年1月进场施工,至4月底,已完成工程量达到了500万。按合同约定,沁阳住建局应返还履约合同保证金,“我们多次向沁阳住建局请求返还保证金,但迟迟未答复,最后沁阳住建局局长李云森说找他没用,保证金被市政府挪用。到6月底,四个标段已完成的工程量均已远远超过500 万元,其中一标段的工程完成量已高达3300万,但沁阳住建局仍不履行合同约定,致使各标段陷入资金困境,工资都无法支付。”
8月初,四个标段负责人又接到沁阳住建局口头通知,称焦克路因明年要进行升级改造,目前进行的施工需要暂停。沁阳住建局副局长廉志刚对于焦克路要升级改造的解释是,这是省里的决定。
但沁阳市政府网站显示,“全面完成焦克路环境绿化工程”是2014年政府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之一。
胡宏欣说,“我们向沁阳住建局请示下一步的工程事宜该如何进行,未得到答复。”
无奈之下,四家施工单位负责人又多次向沁阳市政府反映此问题,“无人理睬,没有任何部门和领导给明确的答复。”
10月13日,四家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又到沁阳市政府“讨要说法”,被派出所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由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四家施工单位负责人以讨要焦克路绿化项目工程保证金为由,采取静坐、打横幅等方式,围堵市政府大门长达一个多小时,致使行人、车辆不能正常出入。
擅长工程合同纠纷官司的律师吴有水则建议,“乙方(指胡宏欣等)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获得救济,不止是未返还的保证金,还有因甲方(沁阳住建局)导致停工的误工费等。”
但胡宏欣称,在市政府门口讨债被抓后,“(他们)强制让我们签订不起诉保证,否则不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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