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以下为部分实录内容:
德国世界报记者:
现在每年有700万人上访,这次通过修改法律,会不会减少上访人数?上访的原因主要是人们不相信走法律途径,他们也天天给我们记者打电话,我问他们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他们说不相信,你们怎么能够让这些人相信法律?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
这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对于解决公民告状难这样一个问题采取了诸多有效的措施,相信会对“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会有所缓解。但是我要特别强调的是,所谓的“信访不信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公民有时候不选择行政诉讼的渠道,而选择上访的渠道,这里面有诸多的复杂的原因。我想,一个方面的原因,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原因,是由于诸多原因,导致某些地方的法院不敢依法严格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司法审查权,导致一些地方法院的公信力降低。
第二个原因,据我们调查分析,有一部分当事人,明知道法律规定非常明确,如果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渠道,他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所以他就选择信访的方法,在情理上得到一些支持,这一点也是有的当事人选择法外、诉讼外渠道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第三,也有个别当事人,据我们调查了解,其诉求在法律范围内很难得到支持。即使从正当性的角度来说也很难得到支持,但由于过去涉诉信访制度和机制方面的原因,通过上访,可以获得其他一些利益,所以他也要选择上访的方式。总之这个问题要理性地看待,司法救济只能救济那些在法律上真正具有合法权益可供保护的那样一部分人。
这个问题还有一个个人权益保护与公共利益维护的衡平问题,如果一个人获得了非法救济,就意味着损害了其他纳税人的权益,你得补偿,或者会损害公共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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