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苏顺虎在庭审被告席上。
10月17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运营部主任苏顺虎涉嫌受贿2400余万元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苏顺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9月4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其收受3家企业2400余万元的贿赂,苏顺虎当庭表示,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属实的。
检方指控,苏顺虎于2003年至2011年间,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营运部副主任、副局长兼营业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谋取利益,为此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先后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00余万元。
苏顺虎第一起受贿案发生在2003年至2008年间,接受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邦才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张邦才给予的钱款共计85万余元。
第二起受贿案发生于2004年至2010年间,苏顺虎接受江西省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富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周云富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194万余元。
最后一次受贿案发生在2008年至2011年间,苏顺虎接受北京铁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莉请托,为该公司解决货物运输等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段莉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212万余元。
现年59岁的苏顺虎,曾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在调入铁道部之前曾在部队多次获得嘉奖,并获得三等功二次。
当天的庭审历时4个多小时,苏顺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2011年7月苏顺虎被中纪委“双规”,2012年3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3日被警方正式批捕。其间,因案件重大、复杂,此案曾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此案是铁道部系列受贿案之一,也就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窝案之一。案发后,苏顺虎受贿的大部分款物已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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