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买菜算不算工伤?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如何界定?最高法院关于工伤的新规引发热议。在广东“工人在线”第九场在线交流活动上,多位网友询问工伤新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宗文,省总工会巡视员王丽华进行解答。黄业斌说,新规应细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近日,最高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等问题进一步细化。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下班买菜时不小心滑倒骨折,算工伤吗?”针对网友提出的疑问,陈宗文说,所谓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若因买菜不小心摔倒,不算工伤事故。
黄业斌分析,新规拓展对工伤的界定范围,对广大工友是利好信息,但“合理”一词仍存在疑问。新规应细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省总工会将尽快与人社部门邀请专家参与讨论,争取本周将意见反馈至全国总工会,希望新规能科学合理,又能够照顾员工利益。广东总工会一直对工伤问题进行探索,已建立工伤探视制度。目前,工会正在探索建立工伤帮扶基金。
去年底,省总工会酝酿推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即“住院二次医保”。在交流活动平台上,有多位网友咨询该政策。黄业斌解释,每个职工每年缴纳20元,工会缴纳75元,职工即可享受住院二次医保。他算了一笔账,若有工友因身体原因住院,住院费花1万元,基本医疗报销 70%,参加二次医保,工会再报销70%,即工会报销2100元,个人只要出900元。
陈宗文介绍,“住院二次医保”与省总工会其他项目不冲突,21个地级市均有代办点。据了解,今年省总工会筹措3000多万元资金用于购买住院二次医保,目前全省已有十多万职工参加。但需注意的是,住院二次医保必须企业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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