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曾因“投机倒把”而入狱
2011年南风窗杂志8月1日的报道《“红人“任志强》中提到,1985年,任志强曾因侵吞国有资产入狱一年。他因此也得出了教训,“不能随便侵吞国有资产”。
在38军服役时的任志强
任志强坦然回应,“确有此事。以贪污罪被西城检察院抓捕,被市检察院以投机倒把罪送审,判缓刑,上诉后,市法院退回市检重查,市检撤诉后无罪裁定。但那时非国有。我想说的是违法的事不干,国有资产也不能贪。”
任志强身着军装留影
1985年那时候中央提出来第一次严打经济犯罪,于是我就被当作经济犯罪干部抓进了监狱,原因我跟总公司在完成利润之后获得了六万八千块钱的奖金,给我10%,他拿了90%,我把六万八千块钱奖金分了一部分,于是区纪委说你一个人分了一万多块钱,这是贪污啊。
据任志强讲,他当时被关了十四个月零四天,比他当时正式调进华远工作的时间还长。“还好后来被选为人大代表,证明了自己。我出来时候给我定了一个投机倒把罪,现在刑法上已经没有投机倒把罪。”
任志强全家福,左一为任志强
任志强出生于一个典型的红色高干家庭。任志强的父亲叫任泉生,1918年7月生于山东省掖县,2007年8月在北京过世,当时新华网发了通稿。据新华网介绍,任泉生1937年参加革命,曾是新四军干部,解放前担任过中原局税务局局长,解放后担任过商业部副部长;母亲在文革后期主管北京副食、烟酒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薄熙来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的原判。这也是薄熙来人生中的第二次入狱。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