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国安酒店内的抓捕现场。
北京6月12日电 2月9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广东省东莞市部分娱乐服务场所存在严重涉黄问题,引起关注。今天,广东警方介绍,中央电视台曝光了东莞市11间娱乐服务场所涉黄问题后,广东省公安厅抽调精干力量会同东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该11家场所涉黄案件进行重点督导查办。经过4个月的侦办,专案组查明了场所内组织卖淫团伙组织架构和犯罪事实,固定了犯罪证据,逮捕了一批获利者、经营者、组织者等三类人员。截止6月10日,已对中堂源丰酒店案等10宗案件179人移送起诉。黄江太子酒店桑拿中心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一)中堂源丰酒店案。2011年11月23日,刘某某购买了位于中堂镇江南社区工业西区的东莞市华悦大酒店,更名为“源丰酒店”后开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黎某某,股东有梁某某和刘某某的妻子。该酒店在3至5楼设立桑拿中心,由执行董事长钟某负责全面运营,内设业务部(主要负责招揽及接待嫖客到酒店进行嫖娼)、楼面部、财务部、技师部,共招募数几十名卖淫女技师。桑拿中心设有86间桑拿按摩房,在一楼设有走秀台供嫖客挑选卖淫技师。卖淫女与嫖客在桑拿房发生性关系后收取嫖资,源丰酒店通过IC卡的管理方式扣除卖淫女的房费和钟费等获利。2013年全年非法获利数百万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已移送起诉10人,其中包括法定代表人黎某某、执行董事长钟某。
(二)中堂康益沐足阁案。2008年8月,犯罪嫌疑人胡某胜、陈某某、胡某伟、戴某某和欧阳某等5人租赁钟某某位于东莞市中堂镇江南工业区一幢四层楼房,成立东莞市中堂镇康益沐足阁;2012年3月1日,胡某某等5人商量后,在康益沐足阁内注册成立分支机构康明桑拿中心(对外称康益休闲会所)。胡某胜负责全面工作;戴某某任沐足部主管,通过招募郭某某等20多名沐足、推桑技师从事卖淫活动;欧阳某任桑拿部总经理,招聘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任行政经理,赵某某任培训老师,叶某、张某某等10人任业务部长,招募屈某某等20多名桑拿技师从事卖淫活动。自2009年6月10日至2014年2月9日间,沐足阁和桑拿中心共计非法获利数百万元。目前,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已经移送起诉14人,其中包括4名股东陈某某、胡某胜、胡某伟、欧阳某。
(三)中堂东臻商务酒店案。东臻商务酒店(以下简称东臻酒店)位于中堂镇江南村107国道旁,法定代表人为周某某,真实股东及老板分别为何某某、谭某某、洪某某等人。经查,2011年初,由何某某、谭某某二人以每月人民币12万元的租金,租用黄某某位于上址的物业开设“东日会旅店”,由刘某某等人无证照经营桑拿项目,从事组织卖淫活动。2011年10月,何某某、谭某某、洪某某等人将“东日会旅店”更名为“东臻商务酒店”。该酒店三至五楼设置70间桑拿房,在三楼东北角设置一T 型台,并招募10多名业务经理及70多名卖淫女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自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9日期间,非法获利一千多万元。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已移送起诉16人,其中包括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副总经理陈某某、物业主黄某某。
(四)中堂安德利酒店案。安德利酒店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旅业、公共浴室(桑拿),卡拉OK歌舞厅,法定代表人为刘某某,股东为曾某某、杨某及东莞市怡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德利酒店物业属怡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每月租金22.5万元人民币。2011年10月开始,安德利酒店由杨某具体负责管理,下设康乐(桑拿)部、娱乐(KTV)部、财务部等部门。安德利酒店组织陪侍小姐在卡拉OK包房内提供营业性陪侍、跳脱衣舞等淫秽活动和在酒店客房内提供性服务。同时,安德利酒店康乐(桑拿)部招聘100多名卖淫女,专门从事卖淫活动。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已经移送起诉20人,其中包括4名股东潘某某、邓某某、廖某某、黄某某。
(五)黄江太子酒店桑拿中心案。太子酒店位于黄江镇,成立于1995年3月,法人代表为梁某某,股东为广东某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梁某辉个人。太子酒店桑拿中心是太子酒店的分支机构,成立于1998年12月,经营范围为公共浴室(桑拿),注册负责人梁某某。经查,2004年4月开始,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共设置有99间桑拿按摩房,招募100余名卖淫女专门用于组织卖淫犯罪活动。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其中包括主要股东梁某辉、法定代表人梁某某。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六)凤岗鼎安酒店案。鼎安酒店位于凤岗镇油甘埔村龙平村134号,2012年4月26日开业经营,经营范围为旅业、公共浴室(桑拿),法定代表人为张某华。酒店物业以每月11.8万元从东莞市凤岗镇油甘埔股份经济联合社租得。2013年7月1日,张某忠以每月25万元的价格从张某华处承包鼎安酒店经营。鼎安酒店由总经理万某某负责管理。2012年4月酒店开始组织卖淫活动,主要由酒店桑拿部实施,桑拿部下设业务部、技师部、监察部、楼面部。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已移送起诉19人,其中包括法定代表人张某华、总经理万某某。
(七)凤岗乐逍遥酒店案。乐逍遥水疗中心是嘉辉会酒店有限公司的下设部门,位于凤岗镇油甘埔村大龙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邓某某,公司注册投资者为何某某。乐逍遥水疗中心与杨某、曾某某、胡某某,蔡某某等人合作经营。乐逍遥水疗中心没有办理桑拿和沐足经营证照,属超范围经营。乐逍遥水疗中心共设置有 46间桑拿按摩房,招募数十名卖淫女,并招募约60名客户经理进行短信、网络招嫖。经查,凤岗乐逍遥酒店自2013年11月开始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目前,该案共抓获涉案人员34人,已移送起诉27人,其中包括法定代表人邓某某、股东蔡某某、营运总监胡某某、总经理李某某。
(八)凤岗天外天酒店案。天外天桑拿中心位于凤岗镇油甘埔管理区大龙工业区嘉辉路,在嘉辉会酒店内。2008年5月,由张某某、陈某某、向某某、陈某等人以每月25万元承包经营。2010年9月,陈某某等人招聘了总监、总监助理、业务经理、技师部经理、技师培训老师、楼面经理、财务文员等业务管理人员和80多名技师(即卖淫女),以公司式运作,组织、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活动。自2010年6月至2013年12月期间非法获利数千万元。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已经移送起诉28人,其中包括法定负责人黄某某,股东、总经理张某某,股东陈某。
(九)厚街喜来登酒店案。喜来登酒店是东莞市昌明实业有限公司经旗下酒店物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为陈某某,股东有陈某文、陈某明。喜来登酒店富豪会所(以下简称富豪会所)位于喜来登酒店副楼,无营业牌照。富豪会所实际由喜来登酒店康乐部总监魏某、白某某具体管理,魏某负责管理公关主任,以及公关经理与技师的招聘、定级;白某某负责管理公关主任,以及楼面、房间,监管公关经理;梁某负责技师培训;公关主任负责给嫖客订房,带嫖客挑选卖淫女。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已经移送起诉16人,其中包括财务总监吴某某、关联公司法定负责人王某某、关联公司法定股东王某某。
(十)厚街悦盛酒店案。悦盛酒店位于厚街镇体育路6号,于2006年底开始经营,经营范围为旅业、茶座、中、西餐制售、足浴、膝下足部按摩。法定代表人为曹某某,原注册股东为曹某某、钟某、周某某。2007年,周某某将其持有的悦盛酒店股权转让给易某某。经查,自2007年2月开始,该酒店经营者曹某某聘请王某某等10多名管理人员以及50多名沐足推拿技师,在酒店的沐足部从事卖淫活动。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已移送起诉11人,其中包括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曹某某、总经理王某某。
(十一)虎门新世界酒店案。2010年9月,犯罪嫌疑人郑某某、邓某某、邓某胜和谭某等4人集资承租东莞市盛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博涌社区体育路318号的大楼,成立新世界酒店有限公司。由郑某某任董事长、邓某某任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邓某胜任法人代表。2011年中,郑某某等四人为牟取暴利,一致同意在新世界酒店成立康乐部,专门从事组织卖淫犯罪活动,招聘犯罪嫌疑人钟某某任公司康乐部总监,负责组建和管理康乐部的日常经营工作;招聘犯罪嫌疑人陈某为康乐部公关经理,负责招收、培训、管理卖淫女;招聘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黎某、闻某某、姚某某等人为康乐部客户副经理,负责招嫖业务、介绍卖淫等工作。新世界酒店有限公司康乐部从开业至被2月9日被公安机关查封期间,陈某、胡某某等人先后招聘卖淫女黄某某等多人在新世界酒店有限公司康乐部多次与嫖客进行性交易,从中非法获得巨额收入。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已经移送起诉18人,其中包括股东、董事长郑某某,股东、法定代表人邓某某,股东,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邓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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